保险小讲堂(3)—全面拆解重疾险

在上一讲堂的课程里,我们讲解了重疾险的前身今生,主要介绍了重疾险的起源、发展历程和形态变化等。涉及的概念知识较多,理论知识较少,或许有的朋友会觉得有些枯燥和乏味。

今天的这期“重疾险的全面拆解”,将从给付条件、赔偿责任、保障期、缴费期出发,来对重疾险进行全面拆解,相信一定会给大家带去很多“干货”知识。

为了透彻、全面地介绍重疾险,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重疾险进行“拆解”。

保险小讲堂(3)—全面拆解重疾险

1. 重疾险的给付条件

第一,就是重疾险的给付条件。

给付条件是个保险专用术语,通俗来讲,重疾的给付条件就是保单受益人可以拿到理赔款的条件。给付条件有

1.确诊即赔:恶性肿瘤、多个肢体缺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双耳失聪、双目失聪、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帕金森、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复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实施某种治疗手段后赔付: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良性脑肿瘤、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

3.达到疾病某种特定状态后赔付: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深度昏迷、瘫痪、严重脑损伤、语言能力丧失

保险小讲堂(3)—全面拆解重疾险


重疾险是以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发生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而且保额(也就是保单受益人能拿到的赔偿金额),是在签订合约时就提前约定好的,后续是不能随意更改的。比如A同学买了一份保额50万人民币的重疾险(假设不带分红),那么只要他被确诊为患该重疾险疾病列表中的一种病,就立即可以获得50万人民币的保险赔偿。至于他是不是要拿这笔钱去治疗,或者他觉得治疗无望,想要用人生最后的时间去环游世界,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而医疗险则是以病患住院时的实际治疗花费为给付基础的保险,无论病患患得是什么疾病,只要是符合正常医疗所需的治疗花费,都可以获得一定程度上的报销。比如B同学买了一份高端医疗险,患了一种大家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新型疾病,那么他在医院里所有合理的医疗开支几乎都可以得到报销。当然,B同学可能就不能像A同学那么任性了,如果他“放弃治疗”,医疗险是一分钱都不会赔给他的,因为医疗险是以住院治疗中实际治疗花费为给付基础的。

2. 重疾险的赔偿责任

第二,就是重疾险的赔偿责任。

重疾险,顾名思义,是以患重大疾病为主要赔偿责任的保险,但从现在的重疾险产品形态来看,也不尽然。我们从几个小点来看重疾险的赔偿责任。

1. 重疾种类。我们一直在讲,重疾保障的种类够用即可,刻意夸大产品所能保障的疾病种类多只是一种营销策略,因为25种主要疾病已经占到总疾病发生率的95%以上,有些为了“博人眼球”所新增的疾病在再保险公司的数据系统中甚至没有任何过往理赔记录。

2. 身故赔偿。市场上比较主流的重疾险都是包含身故赔偿责任的,并且与重疾赔偿共用同一个保额,这种产品也叫做“提前给付型重疾”,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提前把身故赔偿金先给了保单受益人,合约也随即中止。由于身故赔偿的责任价值较高(俗话说,“人总有一死”,因此死亡对被保险人而言是个必然事件),会同时拉高产品的保费和现金价值,因此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往往被称为“返本型重疾险”;而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由于保费便宜,被保险人有可能因“无疾而终”拿不到赔偿金,因此常被称为“消费型重疾险”。

3. 其他赔偿责任。轻症赔偿几乎已经成为了现在重疾险的标配,而且像原位癌、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等轻症的发病率也较高,通常会赔偿原保额的20%~25%,实用性较大;中症赔偿通常以50%的原保额为赔偿标准,可以略微提高一些如轻度脑中风等比轻症严重,但又达不到重疾标准的疾病的赔偿额度;重疾分组赔偿和多次赔偿,我个人认为针对癌症复发的多次赔偿比较实用,其他的多次赔偿意义并不大,在保费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如果明显贵出好多则不太推荐购买。

保险小讲堂(3)—全面拆解重疾险


第三,就是重疾险的保障期。

按保障期分,目前市面上重疾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障20年、30年,保障至60岁、保障至70岁的“定期重疾险”,这种重疾险仅在保障期内提供保险赔偿,超过保障期后即使确诊重疾,也无法获得赔偿;另一种就是保障终身的“终身重疾险”。有的朋友会在选择“定期型”还是“终身型”的重疾险上纠结,因为定期型的虽比较便宜,但往往无法给疾病高发的中老年期提供保障;而终身型的保障虽然全面,但保费价格却比定期型的高出了不少。究竟该选哪种,没有标准答案,我认为还是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选择。

有的朋友说,如果我现在赚钱比较少,可不可以先买份定期的,以后等赚钱多了再买终身的?其实这种想法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有一种可能就是,在我们还没来得及买上终身重疾险之前,我们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导致以后通不过保险公司的核保了。也就是说,过了定期重疾险的保障期,我们就无法继续拥有重疾保障了。

保险小讲堂(3)—全面拆解重疾险


第四,就是重疾险的缴费期。

目前市场上常见产品的缴费期有10年缴费、20年缴费、25年缴费,还有交至50岁、60岁等。通常的规律是,缴费期越短,所交的总保费就越少;缴费期越长,所交的总保费就越多。这时,很多朋友就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缴费期了,看上去选短的缴费期更划算,只不过前期的经济压力会大一些。而我呢,

在一般情况下则推荐大家选择更长的缴费期,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原因。

首先,无论投保人选择什么样的缴费期,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每张保单的利润情况都是相近的。因此从投保人的角度出发,是没法从缴费期的选择上占到保险公司“便宜”的。

其次,要考虑货币的真实价值和通货膨胀,因为目前重疾险产品的缴费都是“均衡保费”,即每年所交的保费金额相等。但是20年后的100元,可不等于今天的100元,因为通货膨胀的存在,使未来那些尚未交的保费的真实价值打了折扣。因此,简单地将年缴保费乘以缴费年限来算一个总保费,并用总保费进行对比,实际上是很不科学的。

再次,我们还要考虑自己赚钱能力的提升。虽然保险公司并不会将投保人的升职加薪考虑在定价模型中,但实际上我们的赚钱能力是在不断增长的,因此后续保费不仅因为通货膨胀的原因对我们的“真实价值”变小,更因为我们本身赚钱能力的提升而变小。

最后,重疾险都是有保费豁免功能的。因为重疾险合同一旦发生了重疾或身故理赔,合约即会终止(部分含多次赔付的产品除外),后续的保费也就不用再交。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一个较长的缴费期,被保险人就有更大的概率可以在缴费期内出险,从而省下后续几年的保费。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应用到“保费倒挂”的解释中,即所交保费的总和超过了保单的保额。有的朋友觉得给父母买重疾险非常不划算,因为经常出现保费倒挂的情况。但是如果想一下,对于父母而言,其实为他们购买重疾险,是有一个比较高的概率在缴费期内就出险的,这样就会导致出险后的保费被豁免,保险公司也必然会为高龄投保人设置一个比较高的保费水平。

下期预告

第四课,我们会继续针对重疾险展开来谈,介绍市面上主流重疾险产品的主要特色和差异,主题就是——常见五类重疾险产品的主要特点,还请大家期待啦。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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