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被惡意差評時如何應對?

網店被惡意差評時如何應對?

裁判要旨:

廖清某作為黑盤某公司的同業競爭者,與涉案評論的評價人解某存在關聯,解某、廖清某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實施了編造、傳播意圖損害黑盤某公司商業信譽及聲譽的虛假信息的行為,該行為削弱了黑盤某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商業詆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案情重現:

黑盤某公司為在淘寶網上開設“黑盤羊沉香10年老店”店鋪,銷售沉香及沉香木工藝品。廖清某在淘寶網上註冊會員名“隆軒旗艦店”,並開設店鋪“沉香館賣好沉香”,主要銷售沉香、沉香木工藝品。解某在淘寶網上註冊會員名“丶一無所有還愛過狗”。

2016年9月6日,淘寶會員名為“丶一無所有還愛過狗”的顧客在“黑盤羊沉香10年老店”店鋪購買了水沉香線、手串各一個,總價為346.80元,收貨人為解某。其後作出評價稱:“質量很差,味道不好,不值這個價”、“讓懂行的朋友鑑定了,就是沉香木泡油加香的,被坑了,沒有差評的習慣,只好給中評”。

黑盤羊某公司隨後就上述訂單的評價向淘寶公司投訴,淘寶公司評定上述訂單的評價為同行惡意評價,並對相關評價進行了刪除處理。黑盤某公司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為沉香木,提交了一份《檢驗證書》作為證據。黑盤某公司為證明其經濟損失及維權損失的證據。

法院判決:

黑盤某公司與廖清某是否同業競爭者的問題。黑盤某公司與廖清某均在淘寶網上開設店鋪銷售沉香及沉香木工藝品,故兩者同為在網絡上經營同類商品的經營者,存在競爭關係,可認定為同業競爭者。

解某作出的評價是否構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問題。解某註冊的淘寶會員賬號“丶一無所有還愛過狗”在黑盤某公司開設的“黑盤羊沉香10年老店”店鋪購買了商品,並留下了“質量很差”、“被坑了”等帶有強烈貶義性質的評語。解某沒有到庭陳述其作出上述評價的理由及提供相關評價依據。淘寶公司認定上述評價為惡意評價並作出刪除處理。同時考慮到解某所購商品金額較大而其又未申請退貨不符合普通消費者的交易習慣和生活常理,並結合黑盤某公司提交的用以證明其經營產品質量的《檢驗證書》,本院認定上述評論屬於編造、傳播虛假信息。

廖清某與解某的涉案評價行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的問題。淘寶公司通過對相關數據及技術的分析判定“隆軒旗艦店”、“丶一無所有還愛過狗”之間存在關聯,並認定涉案評價為同行惡意評價,該判定結果具有較強的客觀性,認定廖清某與解某的涉案評價行為之間存在關聯。解某、廖清某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商業詆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應共同承擔賠償黑盤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的責任。

本案思考:

一、惡意差評的認定

差評行為屬於買家的自由行為選擇範疇。買家在購物後將自己的購物體驗用文字描述形式在網店評論欄中予表達。買家作出的相應評級和評論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即使評論的內容與客觀事實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但只要未超出一般人通常行為的範圍即可。

差評行為的侵權責任界限在於是否屬於惡意差評。買家的差評行為應有一定的限度,不能具有不法或者非法意圖,否則構成惡意差評,屬於侵權行為。實踐中,職業差評師的惡意差評、同行之間的惡意差評,買家購買商品後以差評為條件從賣家謀取不當利益,都是典型的惡意差評行為。

二、商業詆譭的認定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構成商業詆譭需要具備一定的要件,具體:

首先,是否存在競爭關係。依據法律的規定只有競爭對手的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才能構成不正當競爭。在網購差評的商業詆譭行為中,侵權主體多為同行業存在競爭關係的經營者,也有的經營者間接利用他人實施商業詆譭行為。確認差評行為的關聯性問題,可以結合網絡平臺開辦方基於各類有效線索和大數據原理對各主體網絡行為作出的數據分析,進行綜合考量。

其次,行為人是否存在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的行為。差評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其評價的客觀性,可以綜合涉案商品或服務特性、普通消費者交易習慣、生活常理、獨立第三方平臺的判定結果等因素進行考量。行為人作為買家作出的相應評級和評論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即使評論的內容與客觀事實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但只要未超出一般人通常行為的範圍,賣家不能苛求每一個買家必須給予好評。

最後,行為是否造成一定損害後果,即是否削弱了市場競爭力、降低社會評價度、損害商業信譽或商品聲譽等,以及損害後果與評論行為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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