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駐臺機構“更名”,網友:不知道又要賣給臺灣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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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駐臺代表機構“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27日宣佈更名為“荷蘭在臺辦事處”。(圖片來源網絡)

荷蘭駐臺代表機構“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27日宣佈更名為“荷蘭在臺辦事處”。消息一出,島內綠營一片歡騰,聲稱“臺荷關係大突破”等等,民進黨當局外事部門負責人吳釗燮還對新名稱“高度肯定”。

臺灣“中時電子報”對此發文表示,乍聽“荷蘭在臺辦事處”,所有人一定以為這個“臺”是指“臺灣”,結果一看英文名稱,才恍然大悟,原來此“臺”非稱“臺灣”,而是指“臺北”。

文章進一步說,這次荷蘭以“在臺辦事處”名義混充雙方關係升級,實在有點“投機取巧”。文章還稱,其實不用“在臺”也沒關係,硬要用“在臺”,也算讓臺灣人見識到,原來“臺北”也可以簡稱“臺”。

有島內網民對此表示,荷蘭人也學會民進黨當局的投機取巧了,不知道又要賣給臺灣什麼破玩意。還有島內網民表示,臺灣當局沒有能力搞民生,只能搞些小動作,真是可悲。也有網民調侃稱,柯文哲露臉了,“臺北超越臺灣”。

香港中評社評論指出,荷蘭駐臺機構“更名”一事,這是近年繼英國、澳大利亞和日本等國後,又一外國駐臺機構改名。荷蘭在臺灣問題上製造麻煩,搞些動作,不讓人感到意外,因為早有“前科”。上世紀八十年代,荷蘭就曾向臺灣出售兩艘“劍龍級”潛艇,重創中荷關係;去年10月,荷蘭國會眾議院通過議案,要求荷蘭政府支持臺灣參與國際組織及事務,首創荷蘭國會表決通過力挺臺灣議案的紀錄。

歷史上,荷蘭殖民主義者曾侵佔臺灣,對臺灣實施歷時38年(公元1624至1662年間)的殖民統治。公元1661年3月,鄭成功率兵經過九個月激戰,擊敗荷蘭殖民者,收復臺灣。

對於荷蘭駐臺機構改名一事,中國駐荷蘭大使館28日回應稱,中國駐荷蘭大使館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即與荷蘭外交部聯繫,要求荷方作出澄清,並向對方提出嚴正交涉。

中國駐荷蘭大使館強調,臺灣問題涉及中方核心利益,堅持一箇中國原則是發展中荷關係的政治基礎。中方敦促荷方切實恪守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承諾,妥善處理涉臺問題,以實際行動維護中荷關係健康穩定發展。

今年1月12日,在外交部官網發佈的《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就有關國家高官祝賀臺灣地區選舉事答記者問》中曾嚴正提到,臺灣問題事關中國的核心利益。我們反對中國的建交國同臺灣地區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一箇中國原則是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和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希望有關國家切實恪守一箇中國原則,不與臺灣地區發展任何官方關係和進行任何官方性質的往來,慎重妥善處理涉臺問題,不向“臺獨”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以實際行動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維護與中國雙邊關係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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