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為戒、警鐘長鳴!青島近年來森林火災刑事案件案例一覽

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青島市近年來森林火災刑事案件案例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4月29日上午,黃島區小珠山火災原因經初步查明,一公司在景區進行圍網安裝時,因違規焊接作業引燃周圍枯草,導致火災。春季是森林火災的高發期,野外用火可能給森林帶來毀滅性破壞,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威脅。梳理近年來我市山林火災發現,火災多因祭掃用火、野外吸菸等行為引發,在此列出9起山林火災典型案例,希望市民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嶗山區森林火災警示案例>>>

一、嶗山區2014年4月5日長嶺村森林火災

2014年4月5日清晨6時左右,劉某、劉某甲同其他親屬一起到嶗山長嶺村水庫北側山上祭奠先人。期間劉某甲持竹竿挑著鞭炮,劉某則用打火機將鞭炮點燃,幾人共在山上燃放了5掛鞭炮,之後下山離開。就在劉某、劉某甲等人離開三小時後,山上出現大火,後消防隊員趕到參與滅火,同時相關單位也組織了500餘人進行撲救,截至當天16時火勢基本撲滅。為了防止復燃,另有300人繼續在現場清理。事後經現場勘查,劉某、劉某甲等人燃放鞭炮的紙屑及灰燼為火場的火源點,火源區域的石窩、石縫內樹葉、雜草混雜著燃放鞭炮留下的紙屑,這些物質被引燃後引發闇火,遇風形成明火,並從此處蔓延形成火災,過火山林面積達7.133公頃。劉某、劉某甲到案後均自願認罪。

嶗山法院審理認為,劉某、劉某甲過失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情節較輕,已經構成失火罪。鑑於劉某、劉某甲到案後如實供述,可依法從輕處罰,而且兩人均有悔罪表現,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經嶗山法院一審判決,劉某因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劉某甲因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二、嶗山區2014年4月5日畢家山森林火災。

2014年4月5日上午10時34分北宅街道畢家山突發火情,嶗山區迅速組織區森林消防專業隊、北宅街道護林專業隊、駐地部隊官兵、民兵預備役、街道社區包片幹部共800餘人趕赴現場撲救。經全力撲救,5日下午14:50火勢得到有效控制,但因林內風向突變,不時有餘火發生,4月6日下午18時許,明火全部撲滅。起火原因系市北區居民程某某在畢家社區南山上墳引發森林火災,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三、嶗山區王哥莊街道黃泥崖社區森林火災

2016年3月20日上午11點10分王哥莊街道黃泥崖社區發生森林火情。火場明火於當天11點50分被全部控制住,72小時內未發生復燃現象。該起火情起火點位於黃泥崖社區曹門口山片,過火樹種主要為黑松,過火面積約1.9畝。經森林公安部門偵破,該起火情為故意縱火,抓獲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該供述為洩憤該多次在黃泥崖社區周圍山片及路邊放火,引發森林火災及火情。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城陽區森林火災警示案例

一、 城陽區惜福鎮街道三標山“3.6”森林火災

2013年3月6日14:30左右,城陽區惜福鎮街道三標山附近發生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後,城陽區迅速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撲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區政府分管領導及省、市有關領導親臨一線指揮調度。本次火災共投入專業森林消防隊員400餘人、部隊官兵1500人、機關幹部700人、社區群眾1200人、各類水車30臺、水泵6臺、水袋400個、風力滅火機500臺、2號工具3000餘件、其它滅火工具1000餘件。明火於3月8日7:30撲滅,守候火場直至12日午後。過火面積700餘畝,無人員傷亡。起火原因因梁某上山吸菸亂扔菸頭引發。火災肇事者梁某已被區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二、 城陽區夏莊街道太和社區“3.31”森林火災

2016年3月31日14:04,城陽區夏莊街道太和社區發生山林火災。發現火情後,夏莊街道和城陽區分別第一時間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區政府主要及分管領導親臨現場指揮調度。本次火災共投入專業森林消防隊員110人、街道機關幹部及社區人員100餘人、各類水車32臺次、高壓水泵9臺、風力滅火機具90餘臺。山火於當日下午16:00全部撲滅,過火面積30餘畝。撲救過程,因風向突變,導致2名森林消防隊員殉職、1名森林消防隊員受傷。起火原因因郭姓姐妹上墳燒紙引發。肇事者郭姓姐妹被區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

西海岸新區森林火災警示案例

一、西海岸新區藏馬山森林火災

2014年4月4日藏馬山大村鎮村民王某某上墳燒紙引發火災,過火林地面積90畝,燒燬麻櫟若干、黑松1000餘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

二、西海岸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王家河巖北山森林火災

2015年3月23日10時許,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男,1959年7月出生,青島市黃島區臨港經濟區人)在原臨港經濟開發區王家河巖北山,吸菸後隨手扔菸蒂引燃周圍荒草,引發森林火災,燒死、燒傷大量松樹、刺槐,過火總面積達73畝,該被黃島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8個月。

三、西海岸新區薛家島街道大窪村森林火災

2016年3月10日,犯罪嫌疑人楊某(男,山東省莒南縣嶺泉鎮石門亭人),在黃島區薛家島街道辦事處大窪村村北水庫遊玩時發現水庫邊上廢棄的漁網上粘著一隻小鳥,犯罪嫌疑人楊某將小鳥放飛後點燃漁網,漁網在燃燒的過程中由於風力較大引燃周邊荒草後,犯罪嫌疑人撲救不了便逃離起火現場,引發森林火災。此次山火撲救動用撲救警力500餘名,過火山林面積達73.93餘畝。犯罪嫌疑人楊某因過失引發火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失火罪,該被黃島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執行.

即墨區森林火災警示案例>>>

即墨區2014年4月5日田橫島筆架山森林火災

2014年4月5日11時40分許,即墨市田橫島旅遊度假區筆架山發生森林火災。經查,是王村籍青島居住的孫某華清明回家祭祖上焚燒紙引發,過火面積35畝。無人員傷亡。

孫某華因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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