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5期>2020年1至3月內蒙古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公佈

檢察統計數據是檢察業務管理與決策指導的依據,去年以來,自治區檢察院強化業務數據分析研判和監督管理,不斷推進大數據與檢察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建立了檢察業務數據分析研判會商機制,進一步挖掘數據價值。今年,自治區檢察院對深化司法公開、推動檢察機關辦案質量不斷提升、確保檢察權始終在陽光下運行又做了進一步部署要求,建立了業務數據按季度公開發布工作機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從更多角度瞭解、認同檢察工作。4月26日,自治區檢察院召開的全區檢察機關業務數據通報會,進一步推動了數據研判和數據公開機制的有效運行。通報會對一季度檢察業務數據的狀況、趨勢進行了分析研判,分析認為,一季度數據升降波動情況,符合地區發展特點規律,檢察工作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及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總體趨勢向好,但業務工作發展不平衡、訴訟監督短板需下力強化補齊。要以人民滿意為標準,發揮數據解讀對人民群眾、社會治理的預警、引領作用,促進全區檢察機關更好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認真落實中央、全區政法工作會議和全國、全區檢察長會議部署,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總體要求,突出懲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服務保障依法防控疫情和復工復產工作,“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有序推進。


現將主要辦案數據公佈如下:


一、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等情況

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決定逮捕83人,佔審結數的91.21%,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12.14個百分點;對移送審查起訴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審結63人,佔需辦理案件的57.27%。其中,決定起訴61人,佔審結數的96.83%,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5.39個百分點。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偵查數佔受理該類犯罪案件數的49.40%,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44.9個百分點。

從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26個罪名,以詐騙罪和妨害公務罪為主,審查逮捕分別受理35人、34人,合計佔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總數69.70%;審查起訴分別受理17人、39人,合計佔50.91%。其他數量較多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受理審查逮捕9人、受理審查起訴10人;賭博罪,受理審查逮捕3人、受理審查起訴3人;開設賭場罪,受理審查逮捕1人、受理審查起訴13人。

同期,全區檢察機關依法保障檢察訴訟服務,受理律師閱卷申請1516次,運用多種信息化手段完成律師異地、跨省閱卷等1468次;受理申請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21人。


二、刑事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各類犯罪案件1730件2316人,同比分別下降44.29%、46.89%。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1930人,同比下降41.87%。不批准和不予決定逮捕511人,同比下降43.22%,不捕率20.93%,同比減少0.39個百分點。

對各類犯罪,共決定起訴5255人,同比下降24.30%;決定不起訴490人,同比上升25%,不起訴率8.53%,同比增加3.17個百分點。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4483人,佔同期審查起訴案件審結人數的78.01%。

在總體刑事犯罪案件數量同比下降的同時,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數量同比上升,起訴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犯罪139人,同比上升32.38%。詐騙罪中,利用電信網絡手段的情形最為突出,共82人,同比上升256.52%,佔起訴電信網絡犯罪總數的58.99%,同比增加37.09個百分點。


(二)刑事執行檢察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提出糾正166人,同比下降56.77%;同期已糾正189人,佔提出數的113.86%。對刑事執行活動違法提出糾正36件,同比下降79.89%;同期已糾正30件,佔提出數的83.33%。對監外執行活動違法提出糾正40人,同比下降60.78%;同期已糾正36人,佔提出數的90%。對財產刑執行履職不當提出糾正3件,同比下降66.67%。對羈押必要性審查立案170人,同比下降66.60%;提出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建議158人,同比下降67.95%;同期有關機關採納109人,佔提出數的68.99%。


(三)辦理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6人,同比上升50%,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1人。


三、民事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對民事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459件,同比下降8.02%。提出抗訴44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審結19件,再審後改判、調解、發回重審、和解撤訴共18件,佔審結數的94.74%。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9件,同比下降32.56%,法院同期採納5件,佔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數的17.24%。


(二)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141件,同比上升54.95%。同期審結67件,提出檢察建議48件,同比下降12.73%,佔審結數的71.64%。法院同期採納28件,佔提出建議數的58.33%。


(三)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432件,同比上升21.35%。同期審結255件,提出檢察建議206件,同比下降20.46%,佔審結數的80.78%。法院同期採納142件,佔提出建議數的68.93%。


四、行政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對行政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52件,同比下降5.45%。審結32件,同比下降11.11%。


(二)對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33件,同比純增。同期審結25件,提出檢察建議25件,同比純增,佔審結數的100%。法院同期採納5件,佔提出建議數的20%。


(三)對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120件,同比上升287.10%。同期審結84件,提出檢察建議67件,同比上升219.05%,佔審結數的79.76%。法院同期採納28件,佔提出建議數的41.79%。


五、公益訴訟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受理和立案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線索1096件,同比上升15.61%。立案771件,同比上升69.08%,佔受理總數的70.35%,其中民事類立案51件,同比上升82.14%,行政類立案720件,同比上升68.22%。


(二)訴前程序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開展訴前程序589件,同比上升69.25%,其中民事公益訴前程序34件,同比上升1033.33%,佔5.77%;行政公益訴前程序555件,同比上升60.87%,佔94.23%。

從訴前程序案件所涉領域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291件,佔比最高,為49.41%;其次為食品藥品安全領域106件,佔18%;國有財產保護領域7件,佔1.19%;其他領域185件,佔31.41%。


(三)提起訴訟和判決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提起公益訴訟15件,同比上升25%,佔立案數的1.95%。其中,民事公益訴訟13件,同比上升18.18%,佔提起數的86.67%;行政公益訴訟2件,同比上升100%,佔提起數的13.33%。法院審結12件,判決支持7件,佔裁判案件的58.33%,其中民事公益訴訟4件,行政公益訴訟3件。


(四)辦案效果。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共挽回被損毀國有林地0.414畝;挽回、復墾被非法改變用途和佔用的耕地11.0535畝;督促恢復被非法開墾和佔用的草原4.0129畝;保護被汙染土壤54.9525畝;督促清除處理違法堆放的各類生活垃圾150噸;共向汙染企業和個人索賠環境損害賠償金3萬元;督促保護、收回國家所有財產87.6597萬元。


六、未成年人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審查逮捕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99人,同比下降53.08%,不批准逮捕59人,同比下降13.24%;不捕率為37.34%,比總體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6.41個百分點。


(二)審查起訴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決定起訴未成年人犯罪159人,同比下降39.54%;不起訴13人,同比下降31.58%,不起訴率 13.11%,比總體刑事犯罪不訴率高4.58個百分點。

同期,全區檢察機關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批准逮捕77人,提起公訴149人,同比分別下降58.40%、24.40%;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訴62件,同比上升19.23%。


(三)有關特殊制度開展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主動開展社會調查4次,同比下降83.33%;開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3件,同比上升50%;對未成年人開展法治巡講及講座37次,同比下降47.89%。


七、控告申訴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舉報、控告、申訴等信訪案件721件,同比下降65.65%;受理刑事賠償申請2件,同比下降77.78%,經審查,決定給予賠償5件,同比上升150%;受理國家司法救助26件,同比下降31.58%,提起救助26件,同比下降31.58%,實際救助人數7人,同比下降22.22%。


八、重點工作辦案數據


(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黑惡犯罪79人,批准和決定逮捕55人;受理審查起訴黑惡犯罪531人,決定起訴418人。

對黑惡勢力“保護傘”逮捕3人,起訴10人。


(二)服務三大攻堅戰工作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對危害金融安全類犯罪逮捕50人,起訴98人;對涉“套路貸”“校園貸”“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間借貸”犯罪逮捕1人,起訴4人。

對影響扶貧工作及涉及扶貧資金類犯罪提起公訴2人,同比下降75%。支持農民工起訴5件,同比下降66.67%,佔55.56%,全部為勞動合同糾紛領域。

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逮捕59人,起訴227人。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提起公益訴訟15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訴訟13件,行政公益訴訟2件。


(三)服務保障非公經濟工作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對影響非公經濟發展的刑事犯罪逮捕23人,起訴72人;對影響非公經濟發展的民事、行政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1件,同比持平。


(四)入額院領導辦案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3118件,檢察長辦理的佔8.72%;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及其他入額院領導辦理的佔91.28%。按業務辦理類型來看,辦理偵監業務類480件,佔15.39%;公訴業務類1115件,佔35.76%;刑事執行檢察類436件,佔13.98%;自偵類3件,佔0.1%;民事和行政業務類344件,佔11.03%;公益訴訟類386件,佔12.38%;未成年人檢察類69件,佔2.21%;控告、申訴類52件,佔1.67%;案件管理業務類233件,佔7.47%。


(五)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區檢察機關檢察長及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共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42人次。檢察長列席15人次,佔列席總人次的35.71%;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列席27人次,佔列席總人次的64.29%。


供稿:自治區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


<2165>2020年1至3月內蒙古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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