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自從贏了官司後,聽說已經回國,不過面臨唐德影視的6000多萬元的索賠。
雖然贏了官司,但高雲翔可以說是輸盡了人生。
高雲翔面臨的是重罪指控,如果罪名成立在澳洲可能會有20年的監禁。
但好在他贏了。
高雲翔和王晶之所以能贏這場官司,是因為女當事人有一些說法站不住腳。
比如,曾經向王晶索要法拉利。
我們來看這一段庭審紀錄。
辯:“3月24日,在你拍攝完法拉利車內照片後,王當時也在場,Terry、Li Ma、Gino都在,你曾問過王,你能送我一輛法拉利當禮物嗎?”
女:“我不記得我有沒有說過這句話,我也不知道Terry是誰。”
辯:“Terry是Yan Yu。”
女:“他是王公司另一股東。”
辯:“你曾問過王,‘你能送我一輛法拉利當禮物嗎’?”
女:“我不記得跟這些人聊天,不記得聊天場景。”
辯:“3月24日,你曾問過王要一輛法拉利當禮物,對嗎?”
女:“我回答過很多次了,我不記得了。”
辯:“當天你又問過,‘你什麼時候給我買’?”
女:“我不記得我說過。而且這輛法拉利是用於拍攝用的,為什麼要一直強調這輛法拉利呢,我不太懂。”
並且女當事人還說過,有法拉利誰還要老公之類的話。
辯:“你曾向王要過一輛法拉利,還想當他的女朋友?”
女:“我回答你無數次了,我不記得了。”
辯:“你曾跟王說過,‘有法拉利誰還要老公’,對嗎?”
女:“我不記得了,這是有人編造的。”
辯:“這是你說的,對吧?”
女:“我不記得了。”
辯:“你還跟王說過,王也很帥,要是再有輛法拉利就更帥了?”
女:“我不記得了。”
辯:“你是這麼想的嗎?”
女:“我不知道,我當時在想工作的事情,所有的事情都要我來安排。”
其實女當事人在澳洲有公司,她應該是一個並不缺錢的人。
但是人的慾望真的無窮的。
你想要一些什麼的時候,就要付出一些什麼,特別是高雲翔和王晶這樣,估計也沒安著什麼好心思的男人。
而且,有多人證明,女當事人在KTV曾經與王晶有過多次熱吻,像情人之間那樣的。
女當事人自己稱是出於禮貌,但對於一個30多歲的成年人來說,顯然這不太可能成立。
法官剛好也是成年人。
高雲翔的紀紀人作證說
辯:“你是否說過王晶和女當事人親吻的,像一對兒?”
證 :“是的。”
辯:“你能描述下你所說的親吻嗎?”
證:“就是像情侶一樣在擁抱和接吻。”
辯:“嘴唇有接觸嗎?”
證:“有的。”
辯:“嘴唇接觸了多長時間?”
證:“大概有2分鐘。”
辯:“在這2分鐘,女當事人有推開王先生麼?”
證:“沒有。”
辯:“接吻結束時,你有看見女當事人的臉嗎?”
證:“有的。”
辯:“女當事人有表現出不開心或開心嗎?”
證:“她表情很自然。”
化妝師也有證明女當事人與王晶在接吻。
辯:“在KTV快結束的時候, 你有注意到王晶和女當事人的情況嗎?”
證:“有看到。”
辯:“你看到什麼?”
證:“我看到他倆在親吻,在快要結束的時候,他們特別像情侶。”
辯:“你看他們的時候,看了很久嗎?”
證:“沒看多久。”
並且特別強調了自己是成年人,知道他們在幹什麼。
辯:“你說他倆親吻的特別像戀人,那種接吻是什麼樣的接吻?”
證:“正常情侶間的接吻。”
辯:“在你看來,他們親吻了多久?”
證:“我就看了他們一眼,就不再看他們了。”
辯:“親吻的部位是?”
證:“嘴對嘴。”
辯:“只是一下還是久一點?”
證:“我只看了一眼,大概2秒。”
辯:“為什麼你看別的地方了?”
證:“因為我不好意思一直盯著看。”
辯:“接吻結束後,你有沒有看到女當事人的臉?”
證:“有。”
辯:“當時她什麼表情?”
證:“很正常。”
辯:“你有沒有看到女當事人嘗試把王晶推開?”
證:“沒有,他們真的像情侶一樣,我作為一名成年女性,我能分辨他們是否是願意的。”
而在之前的對話中,女當事人還曾經索要過賓利。
與王晶父母吃過飯可以視作工作友誼了。
再有,我們看一下在酒店前的監控錄像。
第一張。
很明顯,王晶與女當事人在接吻,而且王晶比較高大,女當事人有踮腳配合的動作,這裡看不出來強迫。
第二張。
兩人繼續接吻,王晶向後退,女當事人緊跟,很像熱戀中的人。
第三張。
第三張,兩人互動,注意,這時商務車開走了。
第四張。
商務車開走,女當事人揚手指了一下,這個情況不明。
隨後,就是三個人在酒店內部的行動了,可以說多人運動吧。
羅志祥女友發明的新詞。
最後,高雲翔和王晶被判無罪。
不知道女當事人在澳洲如何,不過想必日子很不好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