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個人總是社會中的個人

花三個小時左右看完了餘華先生的《活著》。看完後大概是晚上10點半左右,這個點是我平時睡覺的時間,但當時卻怎麼都睡不著,一是害怕,二是想不明白。害怕是因為不論是福貴、家珍、鳳霞還是有慶或者二喜,悲歡曲折的命運縈繞在我的腦海,那不可預估的悲劇令人害怕,那曲折的人生選擇令人迷惑。

《活著》——個人總是社會中的個人


《活著》講了一個叫福貴的人的故事,福貴既是故事的主人公,也是故事的講述者。餘華先生在這部書的前言中表示,有一段時間他的故事寫的很艱難,但當他把人稱改為第一人稱“我”的時候,卻很順暢地就寫完了。也許正因為這樣,使這個故事更有信服力。


故事內容是這樣的:“我”曾經得到一份收集民間“歌謠”的“閒職”,於是整日裡遊蕩在鄉下的田間地頭,跟守瓜田的老人邊吃瓜邊嘮家常,聽鄉下女人們的自曝家醜,見識了種種樣樣的七情六慾,但是在這些經歷中,老人福貴所講的故事給我印象最深。福貴本是個地主少爺,但他嗜賭又愛嫖,娶了城裡米行陳老闆的女兒家珍卻不珍惜,常往城裡的青樓跑,嗜賭卻沒有賭技 ,最終將所有的家產輸的一乾而盡,從地主變成了佃戶。後來經歷了革命、戰爭、兒子有慶、女兒鳳霞、妻子家珍、女婿、外孫相繼去世,獨留他一個人在世上活著。


《活著》——個人總是社會中的個人

讀《活著》,會發現“人”是一個非常豐富的存在,是這樣的,也是那樣的;是好的,也是壞的,“不單一”是人的本質。

福貴是個混蛋,徹頭徹尾,但他是人。他好賭,賭博中有了“光宗耀祖”的念頭,具體來說就是想把他爹輸掉的一百畝地贏回來,這在他自己看來,就是“上進”了,如果拋卻方式不談,這確實是上進了。他看見還是個女學生的家珍自面前走過,便下定了決心一定要娶她,立刻回家讓自己娘找人去說媒,如果只看這個開頭,本也該是個美好的愛情故事,然而婚後,他嫌棄家珍大著肚子醜,好上青樓,整日流連青樓,花錢不計數。輸光家業後,他爹沒了,為自己害死了自己爹感到愧疚,為老孃跟著自己受累感到愧疚,為老婆和兒女跟著自己吃苦而愧疚。


《活著》——個人總是社會中的個人


後來被抓去當兵離開家鄉,對妻子兒女的思念也是真心實意,踏踏實實靠種地勞動生活也是對過往生活的悔過,對妻子的感激與關懷,對兒女甚至女婿外孫的真心疼愛也半點不摻假。當最後一個家人——外孫苦根也離他而去後,福貴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果是一部浪漫主義小說,不該是這樣的結局,或者假如到了這樣的地步,福貴便該仰首臥在家珍、有慶他們的墳前再也不起來,這樣才感天動地,賺得一把把感動的眼淚,可是並沒有。福貴終於攢夠了一頭牛的錢,他去買了一頭又老又瘦的牛,他跟牛說話,跟牛一樣的作息,好像牛成了他的又一個家人,就這樣,福貴繼續活著,活著,一直老下去。


《活著》——個人總是社會中的個人


縱觀福貴的一生,這樣一個活生生的人其實一生都不是由自己做主的。

少年時,玩劣不堪,因為有地主父親、慈愛的母親,他理所當然地成了一個地主少爺該有的混蛋模樣。一夜之間,家產輸盡,一貧如洗。在這個過程中,他憑藉著家產、父母,無論世俗,胡天作地。遭逢大變,彷彿才清醒過來。沒有了家世,沒有了依仗,他正要憑藉自己去活,卻碰上國共內戰,又被抓去做壯丁,在坑道里躺到了戰爭結束,領著解放軍給的盤纏回了家,正好趕上土地革命分到了土地,一家人正籌劃著一個富足的未來,卻又鬧起了人民公社,地歸了公,原來的打算都作了空,終於生活平靜下來以後,兒子有慶卻在給縣長夫人獻血時被抽血過量沒了,接著女兒鳳霞產後大出血而死、常年臥床的家珍也走了,後來女婿和外孫也沒了,生活總是給福貴以措手不及。

除了自己的家人,福貴也眼看著他人的起落,比如:贏了福貴全部家產當上地主的龍二轉眼間在土地革命中被“革了命”;同福貴一樣被抓去當兵的春生兜兜轉轉當了縣長,可轉眼卻又被紅衛兵逼著上了吊。

個人總是社會中的個人,古人說“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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