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院迅速贯彻落实市院党组(扩大)会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

4月20日,临江市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市院党组(扩大)会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临江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立新同志传达了白山市院宋正礼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就同步推进该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决定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强调,高检院印发的《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是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促进提高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委要利用周例会、部务会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规定》,充分认识开展业绩考评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规定》主要内容,了解熟悉检察官业绩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切实为贯彻落实《规定》打好基础。

会议指出,要按照高检院、省院和白山市院统一部署,坚持上下一体、各司其责,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主导引领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各组要发挥好呈上启下作用,各业务部门骨干要发挥好先锋尖兵作用。院领导班子和检察官业绩工作领导小组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省院尹伊君检察长提出的三种作风,发扬三种精神,坚决把白山市院党组确定的“三个三”工作措施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要求能够通过考评传导、压实到检察官。

会议强调,本次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把规定的时间进度节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部委要以年末业绩考评实际应用为工作导向,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发挥集体智慧,深入分析研究,科学设置本部门各岗位的考评指标,创设个性化指标;结合实际工作量和业务复杂程度,科学测算分值,确保年末考评时,各岗位业绩考评量化结果的合理性。同时,按照按照持续循环改进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通过会商及时修改条目,确保各层级间责任分明、部门之间衔接到位、考评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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