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與富二代結婚不領證,稱不佔便宜!網友:這是同居,不是結婚

無證婚姻你接受嗎?

今天在網上看到一則很稀奇的新聞,說的是一25歲空姐與億萬家產富二代結婚了,但是沒領證。因為在他們戀愛的時候,男方父母一直沒同意他們的婚事,說是涉及到財產方面的問題。而空姐索性就不領證了,對此也很堅決“我愛他不是為了錢,真愛不需要領證”。

兩個人不過是辦了一場盛大的婚禮,就算“結婚”了,然後也有了孩子。

有網友對此評論的很為之中肯:“一個男人如果真的愛你,會答應領證而不是不領證。所有不領證的婚姻都是同居,跟結婚沒什麼關係。”

在這個事件中,女孩子可能是真的愛也不圖男人什麼,但是男人未必是真的愛,真要是愛,領個證多簡單的事。真要是涉及到財產分割,可以有婚前協議或者財產公證,什麼法子都能有,而不是不領證。

在我個人看來,不領證的婚姻就是同居。結婚這件事,辦了婚禮未必是結婚,只有領了證才算是真的結婚了。

我和先生在戀愛中一直都是同居的關係,一個屋簷下生活了三四年,最後決定進入婚姻的時候還是義無反顧的領了證。 領了證之後,只有一個感覺,我們倆才是真的結婚了,也敢放心大膽的生孩子了。要是沒領證,連生孩子都“名不正言不順”,你讓出生的孩子怎麼看你們倆。

婚姻關係還是要受到一定法律程序的保護,可能在你看來那就是一張薄薄的紙,但是那個薄薄的紙意味著你們對彼此的承諾,更會起到一定的法律約束。這張紙很重要,不是不重要。

對於無證婚姻,我個人是不能接受。

如果一個男人真心愛你,必然會跟你領證,而不是連個證都不能領。

空姐與富二代結婚不領證,稱不佔便宜!網友:這是同居,不是結婚


02.

我講一個身邊的事情。

林小姐跟男友舉行了盛大的婚禮後,兩個人就算是結婚了,住在了一起。但是婚後,他們一直都沒有去領證。林小姐想的也是,幹嘛領證,多麻煩,因為她還沒有得到公婆的真正同意,他們這個婚是自己同意自己操辦的。

林小姐覺得只要老公愛她,有沒有證無所謂。剛開始他們感情的確挺好的,但是有了孩子之後,婚姻裡的瑣事一多,林小姐才發現老公根本靠不住。

林小姐甚至都不知道她老公有多少錢,因為沒領證,自然對錢的事沒有知情權。

在一起同住了六年後,孩子都四歲了,林小姐這才發現沒有結婚證對他們造成了多大的麻煩。很多事本來需要兩夫妻商量的,現如今她丈夫一人決定就好。

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林小姐丈夫出軌了,而且沒有道德上的審判,因為他跟林小姐根本沒領證。六年的同居關係最終還是走到了盡頭,林小姐白白結了六年的婚,到最後什麼都沒落下。

但其實她對這段婚姻付出了很多,可是又能怎麼樣呢?沒有領證,你也沒了任何可以說的權利。這場婚姻到最後終究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女孩子在婚姻中還是別犯傻,什麼“無證婚姻”,如果一個男人真的很愛你,他不可能不跟你領證。

那張紙是一個承諾,更是對彼此在法律上的約束,那張紙存在兩個人都會心有芥蒂,但是不存在其中一方就算是為所欲為也不會遭人非議。

不領證的話你們叫什麼結婚呢?再多愛也跟結婚無關。而吃虧的永遠都是女人,男人是其中的既得利益者。

空姐與富二代結婚不領證,稱不佔便宜!網友:這是同居,不是結婚


03.

我跟先生戀愛中同居了有三年,這三年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跟結婚很像,但是“同居就是同居,跟結婚沒什麼關係”,我們就是在談戀愛。同居的時候吵架,兩個人說的是分手。

領完證之後,我曾問過先生“感覺跟同居有什麼區別”,他說“沒什麼區別,但是有了結婚證之後就是真的結婚了,是雙方都願意在法律上承諾我跟你是夫妻”。這一點很重要,是對彼此的一個承諾。

我們也是在領了證之後才生了孩子,因為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要生活在健全的家庭關係中,而不是“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證明”。

我們到現在還沒有辦婚禮,婚禮在我們看來不過只是形式,等待時機成熟再補辦都行,但是證一定得領。

空姐與富二代結婚不領證,稱不佔便宜!網友:這是同居,不是結婚


前段時間阿嬌結婚,跟多人笑她婚結了整整一年。其實阿嬌他們是把領證才叫做結婚,而且註冊結婚登記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很正式的事情,還可以請親友觀摩。在香港,領證的儀式感很強。

在法律上成為夫妻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因為夫妻雙方對彼此的責任都是在法律上生效的。

一個人的行為還是要有法律的約束,真愛這東西空口無憑,真愛說的簡單,真要是很愛,為什麼連領證這麼簡單的事都不想做?

寫到這裡,奉勸一些姑娘們擦亮眼睛,別說什麼怕麻煩不想領證。無證婚姻才是真正的“大難臨頭,各自飛”。

人啊,如果從一開始就怕麻煩和求自保,又怎麼會對彼此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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