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五个一批”奏响脱贫攻坚强音

保山市“五个一批”奏响脱贫攻坚强音

施甸县木老元乡龙潭村美丽乡村

2019年,云南省保山市聚焦4.1万贫困人口、135个重点贫困村出列,隆阳区、施甸县2019年脱贫摘帽,巩固提升昌宁县、龙陵县脱贫摘帽成果的目标任务,围绕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贫、社会保障“五个一批”脱贫路径精准发力,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摆脱贫困。

产业扶贫做强做特

全市组建4个产业扶贫技术专家团队,在4个贫困县组建了15个专家组,聘请74名科技人员开展产业扶贫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2014年以来,累计开展产业扶贫培训1.4万场(次)、培训人数达70.68万人(次)。

2019年,全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34亿元,投入产业扶贫资金6.61亿元,占整合涉农资金总量的34.18%,重点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

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8.8万户36.4万人,占贫困户总数的93.6%,产业覆盖有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99.2%;全市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343个,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85万人。

保山市“五个一批”奏响脱贫攻坚强音

就业扶贫车间

保山市以扩大扶贫产品销售、提升产业效益为核心,以发展规模农业、创建优势品牌为重点,规划建设了“十个万亩”规模农业,推动扶贫产业规模化,龙陵恒冠泰达禇橙、腾冲高黎贡山茶叶等万亩规模农业带贫效果较好,全市“十个万亩”规模农业共吸纳3334名贫困人口实现就业,示范引导2478户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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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易地搬迁村庄美丽

保山市坚持“能城镇不农村、能大村不小村、能多层不独院”原则,努力把易地扶贫做成美丽村庄。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16683户72447人,已实现稳定脱贫16292户、70765人,脱贫率达98%。

保山市严格执行市县乡领导挂包制度,五个县(市、区)都有厅级领导挂包,每个乡(镇)都有1名县处级实职领导负责挂包,在每个集中安置点都有1名乡(镇)领导负责挂包。同时,严格执行“双点长”制,全市所有在建的安置点均有行政点长和施工点长负责,并在集中安置点醒目位置予以公示。目前,全市安置房已100%竣工,入住率100%。

保山市高度重视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全市223个集中安置点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基本完善,可满足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目前,保山市在安置点建设养殖小区92个,辐射带动建档立卡搬迁户7045户通过养殖增加收入,所有建档立卡搬迁户均不同形式加入合作社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现已有8942户实现分红。

保山市“五个一批”奏响脱贫攻坚强音

绿色产业

生态补偿水绿山青

近年来,保山市狠抓营造林、生态补偿、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公益林项目使用林地和林业科技推广等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市争取落实到位行业扶贫资金3.78亿元,为计划任务3.28亿元的115%;完成营造林任务36.73万亩,为计划任务36.6万亩的100.4%;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68.47万亩,为计划任务467万亩的100.3%。

保山市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工作获得工资性收入。2019年,全市共聘用6495名护林员,全年累计发放管护工资8320.98万元,涉及农户6495户、25328人,其中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647户18125人,管护工资4003.11万元,户均年增收0.86万元。

近年来,保山市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初步建立起以政府引导、项目拉动、长短结合生态补偿脱贫长效机制。2014至2019年,全市共实施退耕还林26.6万亩,项目期内获得补助资金4.504亿元,共涉及40349户农户、186710人。

教育扶贫控辍保学

保山市全面建立控辍保学机制和贫困学生“一生一档”保障措施,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对比12818人。截至2019年底,全市失学辍学人数106人,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情况。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体制要求,保山市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一县一策”,推进教育精准扶贫,促进教育公平。隆阳区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流失学生、潜在流失学生、稳定学生进行每周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腾冲市建立挂包帮扶机制,乡(镇)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进行结对帮扶,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失学。实行“一户一案,一生一案”,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加大帮扶力度,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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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

健康扶贫社会兜底

2019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与扶贫部门反复比对、核实调整后的数据,同步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标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享受医疗保障扶贫倾斜待遇。

保山市积极发挥医疗救助和政府托底保障功能,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

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138.8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739.41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出2554.26万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补助3753.14万元,政府兜底保障补助1140.51万元,四重保障实际报销比例 89.15%,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2.69%。

(文/图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 苏宇箫)

原载2020年第3期《社会主义论坛》“彩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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