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酒駕醉駕
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
2020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全市共查處酒駕66人。其中,望江14人酒駕被查。
最後要提醒大家的是,
即使沒有酒後開車的行為,
也可能會構成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
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在飲酒過程中,行為人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仍極力勸酒或脅迫、刺激其飲酒,且飲酒後不給其找代駕的行為。
?行為人明知駕駛員飲酒,教唆、脅迫或命令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
?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出借給借用人的行為。
敬畏法律
珍愛生命
酒駕嚴查已成常態
切勿心存僥倖!!!
來源:安慶公安交警微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