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攔屋內跳窗身亡,攔阻者一審被判非法拘禁罪

新京報訊(記者 齊超)“男子偷情被攔屋內跳窗身亡,攔阻者涉非法拘禁獲刑十年”事件引發關注。山東聊城高唐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楊統朋限制他人自由並毆打,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對此,楊統朋的妻子於建認為丈夫無罪,而死者兒子要求判其死刑打算上訴。目前,於建已向法院提交上訴狀。

2019年2月,被告人楊統朋餡餅店離職員工陳某莉在單位宿舍和網友王某奎偷情。楊統朋發現後要求王某奎不準離開。於建稱,當時丈夫講,陳某莉他們沒有經過同意私自進入房間,擔心員工過完年回來財產丟失,出於這種目的才沒有讓他走。“他反抗還想上來打我丈夫,之後從窗戶跳下去了。窗戶離地面大概6米高。”

王某奎摔傷後送醫救治,院方診斷“重度顱腦損傷”不治身亡。當天,楊統朋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

2020年4月8日,高唐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楊統朋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實施毆打行為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

判決書顯示,王某奎與陳某莉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屬道德領域的問題,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王某奎也未採取任何違法行為。

對此,高唐法院一審判決楊統朋犯非法拘禁罪,獲刑十年六個月。

死者的兒子小王稱,“父親連續出門三次,都被他打回來了,而且地上有血。要不是他,父親怎麼能從窗戶跳下去。”小王表示將考慮上訴。

目前,於建已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改判無罪。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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