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犯罪史記載的4個孩子,犯罪手法令人髮指,因太小不能判死刑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大部分都認為人在剛出生的時候,稟性都是善良的,只是因為後天所處的環境還有教育不同形成了差別。但人性這東西實在不好說,在世界歷史上,發生過不少孩子年幼犯罪的案例。比如說這四位,手法極其殘忍,彷彿是從地獄而來的小惡魔。但他們因為年幼而被人們所原諒,大部分在長大後都過起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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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到5月的時間,日本兵庫縣神戶市發生了連環殺人案。被害者都是小學生,期間造成了兩人去世、三人重傷。犯人的手段十分殘忍,分屍、送挑戰信,他自稱是酒鬼薔薇聖鬥。犯案自白全部說出,警方一度懷疑是20到40歲之間的之男性,然而,都沒想到的是,案件的真兇是一名14歲的少年東真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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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可怕的是這個少年在六歲的年紀就已經開始虐待小動物,可他的母親沒有在意,進入學校後他就開始對女生進行攻擊。第一個人被害的時候,他在自己的日記裡寫著,做了一個嚇人的實驗,來證明人類有多麼脆弱。因為東真一郎的案件,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被降至14歲,但他因為年紀小,所以只是被送去了感化院。後來感化治療被認為順利,2004年重新回到了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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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瑪麗·芙羅拉·貝爾,她的母親是一名妓女,父親不知道是誰。從小,瑪麗的生活就過得很不好,顯然,她的母親並不想要這個沒有父親的孩子。在她剛出生的幾年一度想造成意外事故,在她稍大些,又開始對她百般侮辱。在這樣的環境下,瑪麗的性格漸漸變得畸形,1968年5月25日,在她十一歲生日即將到來的前一天,她開始了自己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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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鄰居家一個四歲馬丁的孩子騙去一所廢棄的房屋內掐死,還在其身上亂刻,腹部則是刻下了一個M。她十三歲的朋友諾瑪·喬伊斯·貝爾知道這件事,但感到有意思,並選擇了隱瞞。而瑪麗則是不停的騷擾馬丁的家人,在棺材邊上大笑。她自己也寫下過不少的紙條,說馬丁的事件是自己乾的,但是警察和附近的人都認為是惡作劇,並沒有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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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7月31日,她又用同樣的方法殘害一個三歲的小男孩布萊恩·豪。在腹部刻下了N,同樣對布萊恩進行了一番虐待。被逮捕的時候,瑪麗顯得無比的鎮定,並試圖嫁禍給諾瑪。當然沒有成功,她被判終身監禁。然而,她只在監獄裡待了十二年就被提前釋放了。還授予了她一個新名字,開始了新的生活,不久生下了一個女兒。2009年的時候,瑪麗已經成為了外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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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恩·維納布爾斯和羅伯特·湯姆森在1993年的時候是兩個剛滿10歲的小男孩。可就是這兩個十歲的小男孩,從一個購物中心綁架了一名2歲的小男孩。他們將這名小男孩帶去火車的軌道邊,對其進行傷害。極其殘忍,隨後又逼著他自己跳下軌道,最終導致這個只有兩歲的孩子被火車碾壓身亡。

他們剝奪了他年輕的生命,隨後同樣因為年紀小被關押進行教育。而在2001年,他們被監獄的八年後,刑滿釋放。跟瑪麗一樣用著全新的身份進行生活,這也是現代英國曆史上年紀最小被定罪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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