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許昌市建安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接到群眾報案,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KLxxx2白色小型客車,停在瑞貝卡大道與學院路交叉口紅綠燈下,群眾招呼司機,司機無反應,可能生病出現意外情況,請求救助。
一中隊值班民警李國然接到報警後,帶領輔警開車迅速趕到現場,發現司機歪倒在駕駛座上,就上前拍門呼喚,司機無動於衷,民警發現車窗處於半開狀態,急忙將車門打開,把司機攙扶下來。
民警聞到司機身上有酒氣,意識到司機可能酒後駕駛,再次對其呼喚。民警確定此人酒後駕駛,將其帶到中隊,進一步進行詢問調查。
在中隊值班室,民警對司機進行酒精測試,呼吸酒精檢測結果為:209mg/100ml,司機已構成酒駕行為。
經詳細詢問,司機名叫劉某,現年29歲,系許昌市魏都區人。10日22時許,他與朋友在市區興華路一家餄餎麵館喝酒,直到凌晨3時許,他認為交警已經休息了,不會有人再查酒駕,就開車返家。未曾想到,在學院路與瑞貝卡大道等紅綠燈時,就睡了過去。
據瞭解,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駕駛人劉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輛違法行為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