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點零花錢 會昌一準大學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精日”是“精神日本人”的簡稱。根據有關部門掌握的情況,“精日”分子可以崇拜日本達到仇視中國人民、仇視中華民族,以身為中國人為恥的地步;將日本視為“理想國”,甚至不遺餘力地為日本軍國主義的錯誤和罪行“洗地”。穿“鬼子”服參加校運會、“四行倉庫軍服”事件、“紫金山”事件……各種匪夷所思的“精日”分子總有辦法躍入眼簾。外交部長王毅曾怒斥部分“精日”分子為:“ 中國人的敗類!”

為賺點零花錢 會昌一準大學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近期,贛州網警成功偵破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為“精日”犯罪團伙提供非法網上服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為賺點零花錢 會昌一準大學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2019年7月,接上級線索通報,我市一網民在網上向境內外“精日”分子有償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查詢服務,嚴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經查,會昌縣網民肖某鑫(男,18歲,2019年高中畢業,並被重慶某大學錄取)存在重大嫌疑。2019年6月起,肖某鑫抱著賺點零花錢的心態,頻繁通過QQ、微信等社交平臺結交多名網上售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上線人員,在網上接單並向境內外“精日”群體和其他犯罪分子倒賣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利6000餘元。

為賺點零花錢 會昌一準大學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近日,我市公安機關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刑事拘留肖某鑫,肖某鑫對上述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主動交代了一批“精日”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人員的犯罪線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為賺點零花錢 會昌一準大學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警方重申:網絡平臺非法外空間,網絡上的一切行為都不能觸犯國家法律的底線,對挑戰國家法律、侵犯公民隱私的犯罪行為,警方將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普法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規定: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