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聞回顧,男子炒紙黃金獲利2100萬元,銀行稱違規強行扣劃

據《齊魯晚報》報道 利用銀行提供的黃金交易系統,濟南市民宋榮貴短短十天內買賣黃金超過2100千克,總金額達3.2億元,獲利2100多萬元。不過,這筆鉅款很快被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划走,宋榮貴由此將銀行告上法庭。日前,山東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支持銀行撤銷宋榮貴126筆“紙黃金”交易。

2006年5月30日,宋榮貴在A銀行濟南濼源支行申請開立了賬戶,通過銀行提供的黃金買賣交易系統,採用電話銀行方式進行“紙黃金”買賣交易。

自2006年6月29日起,宋榮貴以遠低於銀行黃金報價的價格買入黃金,隨即又以接近銀行黃金報價的價格賣出,即買即賣反覆操作,到7月8日,共進行買入交易65筆,買入黃金1067千克,金額1億5千餘萬元;賣出61筆,賣出黃金1067千克,金額1億7千餘萬元,獲利2100餘萬元。

不過,宋榮貴還沒來得及使用,這筆鉅款竟然從自己的賬戶上消失了。

原來,A銀行濼源支行認為宋榮貴的上述交易具有明顯的惡意操作性質,隨即將宋榮貴2100多萬的交易獲利款項划走。

對銀行這一舉動,宋榮貴很憤怒,他認為自己根據銀行提供的交易系統,按照正常電話語音提示逐步操作,並不存在違規現象。自己根據銀行提供的黃金參考價格,選擇高於或低於參考價格的成交,也符合交易規則。為此,宋榮貴將銀行告上法庭。不料,銀行也採取了行動,以非法獲利為由對宋榮貴進行反訴,此外,銀行還請求法院撤銷宋榮貴的126筆黃金買賣交易。

本案中,原被告雙方爭論的焦點之一,就是宋榮貴在短短十天賺了2100多萬元,這筆鉅款到底是合法交易還是不當得利?法官審理發現,宋榮貴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間,是以一種叫“止損委託”的方式進行的65筆買入交易,設定的委託買入價均低於當時的銀行報價,這違反了交易規則。由於銀行交易系統存在漏洞,竟然讓這種不可思議的低價買黃金委託莫名成交,宋榮貴正是鑽了系統的空子,其賺的鉅款,屬於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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