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檢察院聯合集寧區檢察院對生態環境汙染恢復情況進行實地監督走訪

4月20日上午,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 巨寶明、副主任謝金炎,集寧區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巴特爾等一行四人赴烏蘭察布市生態環境局集寧分局調查瞭解集寧區洪志塑料回收加工部利用滲井、滲坑等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汙染物被處罰的後續環境恢復情況。

烏蘭察布市檢察院聯合集寧區檢察院對生態環境汙染恢復情況進行實地監督走訪

2019年11月集寧區人民檢察院在集寧百事通發現集寧區洪志塑料回收加工廠違法排放汙染物汙染環境的線索,進一步調取烏蘭察布市生態環境局集寧分局行政執法卷宗核實後,於2020年1月將線索移交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進一步調查核實後於4月15日決定以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審查。

烏蘭察布市生態環境局集寧分局副局長李亞夫詳細介紹了該案後續處罰情況的執行,表示集寧區洪志塑料回收加工部已經停產停業,行政罰款已經執行到位,廠區內溝渠和廠區外大坑的環境正在恢復治理中。隨後一行人實地走訪了位於集寧區北關房108號的集寧區洪志塑料回收加工部。詳細查看了排放水汙染物的汙染現狀、治理程度、治理效果等情況,同時督促行政違法人及時徹底恢復被汙染的生態環境。

烏蘭察布市檢察院聯合集寧區檢察院對生態環境汙染恢復情況進行實地監督走訪

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巨寶明表示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目的是為了有效保護公益,而行政機關履行職責也是保護公益,兩者的目標是一致的,在工作中應加強配合,形成保護公益合力。就公益訴訟線索移送與環保分局建立專人、專項的工作聯絡模式,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種手段,將生態恢復理念運用於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與司法實踐。

下一步,全市兩級檢察院公益訴訟將探索建立“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態檢察模式,打造“生態檢察”品牌,促進生態環境領域社會治理,有效提升生態環境保護的整體效果。

文字:馬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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