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你不是車輛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也逃脫不了責任

車子是不能夠隨便借給他人使用的,因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你自身存在過錯(明知使用者喝酒,無駕駛證等),雖然不是你開的車,但也是要承擔與其自身相應的過錯責任。

一、賠償主體分析

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賠償責任分析

你自己駕駛人在飲酒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如果你明知駕駛人存在上述情況 仍然將車輛借給他,那麼你在此次事故也是存在過錯的。即使不是你駕駛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你也要和駕駛人一起承擔賠償責任。駕駛你車輛的人你把車輛借給對方,對方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別人的損失,他是直接侵權人,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你方投保的保險公司交強險駕駛人在飲酒的情況下仍然駕駛車輛,如果已經到達了 醉駕的狀態(指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那麼保險公司只會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賠償第三人的人身損失。之後保險公司可以在賠償之日起三年內向侵權人追償。如果駕駛人只是飲酒駕車沒有達到醉駕的狀態,那麼保險公司就應該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賠償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並且無追償權。(你方有責時,交強險最高賠償金額為122000.00元 【其中,死亡傷殘最高賠償金額為110000.00元、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金額為10000.00元、財產損失最高賠償金額為2000.00元】,你方無責時,交強險最高賠償金額為12100.00元【其中,死亡傷殘最高賠償金額為11000.00元、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金額為1000.00元、財產損失最高賠償金額為100.00元】)

交強險部分的賠償結束以後,不足的部分,再按照事故雙方當事人各自的過錯比例來承擔。第三者商業責任險駕駛人在飲酒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屬於第三者商業險的免賠情形,一般情況下,第三者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具體情況要看保險合同是如何約定的)。

二、賠償處理步驟

(一) 及時報警

建議及時報警處理。我國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後報警的期限,但是為了便於交警部門準確勘察現場作出責任認定,應該儘早報警。鑑於距事故發生已經過了一段時間,你方報警時需提供事故發生時的一些證明材料或目擊證人。

此次交通事故導致了人員傷亡,應當由交警處理並出具責任認定書。出現人員傷亡的情況下,賠償數額一般較大,雙方就賠償數額爭議的可能性也就更大。責任認定書是確定民事賠償責任的重要證據,無論是在雙方協商還是訴訟過程中都很重要。

(二) 協助傷者治療,根據具體情況墊付醫藥費保留收據

對方傷者沒有住院治療,那麼對於治療交通事故所受創傷使身體康復的醫藥費、休養期間造成的收入損失、以及往返醫院檢查傷情產生的交通費等相關損失的合理性、真實性你方可以提出質疑,要求對方提供證據證明損失情況,若對方不能提供相應證據可以暫時不予賠償,若對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只支持可以證明的損失。

針對這種情況,建議處理方法如下:

1.與對方傷者協商一同去醫院,你方可以支付一部分費用。支付的費用一定要拿到相關票據,若傷者提出營養費、誤工費等賠償,應該達成書面協議雙方簽字後再支付。

2.若協商不成,可以對傷者予以適當關心,等待其起訴。

即使你不是車輛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也逃脫不了責任

注意事項:

1. 你方墊付的醫療費用在購買了充足保險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給傷者墊付一定醫療費用也是符合道德要求的,並且能給傷者一方留下好印象。所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墊付一定醫療費用。

(三) 沒有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的後果

根據《機動車商業保險行業基本條款》的規定商業保險報案要求時限是案發後48小時內,否則將導致不賠或者少賠。雖然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的報案時間有明確規定,但是不少保險公司理賠交強險仍然以報案超時作為保險公司拒賠理由,導致理賠過程曲折。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與保險公司協商,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如果保險公司拒賠或者少賠,可以由受害人一方起訴,由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

(四) 在你方賠償受害人損失後,可以向實際駕駛人追償

作為車主,根據你的過錯大小對受害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果你具有過錯,那麼實際駕駛人在賠償受害人損失後可以向你追償你應承擔的份額。而對於你在賠償受害人損失時超過你應承擔的部分可以要求實際駕駛人賠償,雙方就賠償金額進行協商,若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中對你的車輛造成了損失,可以依據合同、約定等相關依據要求駕駛人賠償你的損失。

(五) 瞭解訴訟時效

(六) 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拒絕賠償對方人身損失

 **訴訟時效可能已經屆滿,請核查有沒有中斷情形,如果沒有,可以拒絕賠償對方人身損失。**交通事故中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對方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沒有要求你方賠償,之後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你方賠償,你方可以向法院主張超過訴訟時效,經法院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對方訴訟請求,你方可以不用賠償對方損失。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起算點一般有以下幾種:
 1.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我國《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一般交通事故中人身損失可以及時確定的,訴訟時效都是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
 2.自調解失敗或協商失敗之日起算。沒有住院治療或者治療結束後、傷殘鑑定以後,經交警部門調解未達成協議,自調解終結書送達之日起算;交警部門沒有製作調解終結書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雙方有經過協商的,自協商失敗之日起算。
 3.自賠償協議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經交警部門調解或雙方協商達成賠償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賠償協議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算。
 5.治療終結之日起算。對方傷情不嚴重未構成傷殘的,以對方出院之日起算。
 6.傷殘鑑定結果出具之日起算。對方傷情嚴重並構成傷殘的,鑑定機構出具鑑定意見書之日為損失確定之日。
 訴訟時效的中止以及延長一般不常見,故此不做考慮。訴訟時效中斷簡單來說就是由於法律明確規定情形的發生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交通事故賠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
 1.對方明確要求你方賠償。如對方打電話向你方索要賠償。
 2.你方有作出要賠償的表示。如你方主動提出可以賠償,但是要推遲賠償期限。
 3.對方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如受害人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向法院起訴等。
只要有這三種情形出現,那麼訴訟時效從這種情形發生的第二天開始起算,往後三年內對方均可依法起訴獲得相應賠償。
 
**如果對方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沒有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要求你方賠償,那麼你方可以拒絕賠償,在對方向法院起訴後你方可以向法院主張超過訴訟時效,經法院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對方訴訟請求,你方可以不用賠償對方損失。對於超過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沒有超過財產賠償訴訟時效的,只需賠償對方財產損失即可。
**
 注意事項:經交警調解結案或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後,受害人出現後遺症的,可以就治療後遺症引起的相關費用起訴,訴訟時效自後遺症確診之日起或者自醫院、司法鑑定機構確認後遺症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係之日起計算。
 

(七) 做好準備,積極應訴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民事一審流程詳解如下:

即使你不是車輛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也逃脫不了責任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民事一審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及時查看受訴法院是否有權管轄,因為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都採用受訴法院當地標準(除受害人能舉證證明自己的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地的相關標準時,可以按受害人戶籍地、經常居住地標準賠償)。交通事故的事故發生地、被告戶籍地、經常居住地享有管轄權,如果受害人向此之外的的法院起訴並被受理,被告一方可以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向法院提交管轄異議申請書,請求法院移送管轄。

2.收到起訴狀副本以後的15日內應向法院提交答辯狀,說明自己認定的事實和理由,對原告要求不合理、不合法地方提出異議。此外,答辯狀也可以在庭審開始時當庭提交,提交給法院一份,給每個原告一份。由於答辯意見多種多樣,系統難以完全統計答辯意見形成定製版答辯狀,僅提供一份範文參考。

3.一審開庭前,法院一般會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一次調解,雙方若能達成協議,可以要求對方撤訴,也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調解書,建議積極參與調解。

4.交通事故一審一般適用簡易程序在3個月以內出判決結果,而適用普通程序的在6個月以內出判決結果。

5.具體庭審過程由審判人員主持,按審判人員提示進行即可。

如何書寫民事答辯狀?

1.民事答辯狀格式可參考以下範文,具體答辯內容應根據實際情況書寫。答辯狀的篇幅不必長,抓住重點即可,針對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系統辯駁,以利於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此外,針對起訴狀中的訴求是完全不接受,還是部分不接受,對本案的處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張,請求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2.對於你方墊付的醫療費用以及支付的其他費用情況應作詳細說明,並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你墊付的費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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