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上著名酷吏蒼鷹郅都之死,看帝王人治思維的社會危害性

1、 什麼是人治思維和

法制思維

人治思維又稱賢人思維和拍腦袋思維,是指把公共事務管理與發展寄託於個別被認為可能是賢人的人身上(皇帝、大臣、地方首領等),遇賢則良,遇不賢則廢,做決策不受規則約束,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封建社會的皇帝就是典型的人治思維的例子,結果有好有壞,壞的會壞到什麼程度大家都比較瞭解,在此就不多敘述了。而法治思維是指以法律作為判斷是非和處理事務的準繩,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和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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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老子像

2、“蒼鷹獄吏”

“蒼鷹獄吏”指的是漢人郅都,為政嚴猛,執法酷烈,漢朝王公大臣都不敢直眼看他,是歷史上有名的酷吏。問題是郅都的所作所為真的是他本人意願的體現嗎?還是被當朝皇帝所左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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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鷹

我們先看郅都的出場,漢景帝要立新太子,需要統一大臣思想,剷除前太子劉榮及其黨派。這項工作交由延尉署來辦理,本來延尉署是由衛綰負責的,但皇帝對衛綰另有重用,對這項得罪人容易樹敵的工作就沒有讓衛綰接手,而是交給了郅都

漢景帝選用郅都原因,用大將軍竇嬰的話說就是:“皇上現在用的都不是最聰明的人,太聰明的人有自己的思維,想法太多,不容易受控制。現在皇上最需要的人是忠誠的人,所以皇上啟用郅都、衛綰等人,啟用這些人可以嚴格按照皇上的思維,把皇上所有想做的事做完。

竇英這句話比較確切、客觀的說明了皇上使用郅都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讓郅都按照皇上的意願來實現皇上的想法,這是典型的人治思維。在真實的歷史中,漢代的法律與春秋戰國時代相比相對比較完備,特別是秦朝對法律完善之後,漢代在秦朝法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具體規定,但是漢代的法律給皇帝留了一個後門,那就是皇帝的詔令是法律的一部分。換句話說,皇帝的想法可以通過頒佈聖旨的方式來實現。我們再來看看

郅都所做的具體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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郅都上任之後處理的第一件事就是粟妃娘娘的哥哥粟賁被處死。粟賁為什麼被處死呢?那是因為粟賁受到長公主劉嫖的故意誤導後,在不合皇帝心情的時候,向皇帝提出的立粟妃為皇后的奏議。其實這個奏議本身就是粟賁的本職工作,本無可厚非,但漢景帝卻大發雷霆,要想辦法找個藉口弄死粟賁。換句話說粟賁在幹好本職工作時因為不合皇上的心意觸怒了皇帝的逆鱗,就會被皇上找個藉口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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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賁被弄死之後,緊接著就是粟妃娘娘的死。粟妃娘娘是死在郅都手裡的嗎?顯然不是。粟妃娘娘是死在了政治鬥爭中,死在了王美人(後為王皇后)的手裡。王皇后弄死粟妃娘娘的手段非常的高明,利用粟妃娘娘愛美的心理以及性格上的缺陷,使粟妃娘娘在絕望中選擇自殺了,這種殺人的方法非常巧妙,很難抓到證據,但這個鍋是需要郅都管轄的延尉署承擔的,好在這還不是太大的鍋,必竟是皇上想讓粟妃娘娘死,況且粟妃娘娘與皇家沒有血緣關係,也已經沒有得力的勢力為她報仇了,所以死就死了,沒有影響到大局。但緊接著粟妃娘娘兒子的死--前太子劉榮在獄中絕望自殺,卻直接使郅都背鍋背不動了。

前太子劉榮作為皇上的親兒子,皇帝雖然有心殺了他,以免將來與新太子爭執,產生不穩定因素,但必竟是皇上的親兒子,況且所擔心的會產生不穩定因素只是預估的,還不一定會發生的,所以皇上並沒有下定決心人殺死前太子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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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谷關紫氣東來

前太子劉榮在其老師--大將軍竇嬰的幫助下向其奶奶竇太后寫了一封遺詔。竇嬰的計劃是竇太后見到劉榮的那份遺詔後,會下令或者向皇帝施壓饒恕劉榮的死罪,但是這份遺詔卻又被王皇后半路截走了,並且王皇后截走時對郅都說:“這個事情只能有你我二人知道,如果有第3個人知道我就要了你的命”。郅都當然不敢得罪王皇后,況且王皇后的兒子劉徹已經被立為新太子了,也就是將來的皇上。郅都就是十個膽子、百個膽子也不敢得罪王皇后的。所以說郅都就沒敢把這個事情說出來,而劉榮因為通信沒有到達竇太后手裡而絕望自殺了。

前太子劉榮的奶奶竇太后怪罪下來,郅都不敢把王太后說出來,就只能自己頂罪,被髮配雁門關,皇上明知郅都是按照自己的思維來辦事的,得還是把他發配到雁門關去了,最終被反撲的各方勢力向死裡整,郅都選擇了自殺。

郅都的死不是死在他殘酷的工作手法上,而是死在他忠誠的本質上,它忠誠於當朝皇帝,完全按照皇上的個人意願,人治思維來做事情,最終成為皇上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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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對聖人的朝拜

無論何時何地人治思維都是對社會產生嚴重危害的,特別是對老百姓產生的危害更大,因為人治思維相當於事後法,事前老百姓不知道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的,做的事情也是眼前一抹黑,不知道路在方向,哪些路能走,哪些路不能走,所以最終吃虧遭罪的還是老百姓,這也是大力提倡法治思維治理社會的根本原因。我們要加強對法治思維的完善,對權力及人治思維進行更嚴格的約束和制約,才能指導社會更快更好的發展,才能使老百姓體驗到更公平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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