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扣的保稅核注清單系統層面可以進行修改和撤銷(刪除),但並不是所有類型的保稅核注清單都能進行修改;清單類型為“2-集中報關”、“4-簡單加工”、“8-保稅電商”、“9-一納成品內銷”的核注清單不允許修改,只能進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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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申請
刪除申請
核注清單修改與轍銷精要
1.貨物進出口報關單(備案清單)需撤銷的,其對應的保稅核注清單應一併撤銷。
2.保稅核注清單無需辦理報關單(備案清單)申報或對應報關單(備案清單)尚未申報的,只能申請撤銷。
3.貨物進出口報關單(備案清單)修改項目涉及保稅核注清單修改的,應先修改清單,確保清單與報關單(備案清單)的一致性。
4.報關單、保稅核注清單修改項目涉及保稅底賬已備案數據的,應先變更保稅底賬數據。
5.保稅底賬已核銷的,保稅核注清單不得修改、撤銷。
6.海關對保稅核注清單數據有布控複核要求的,在辦結相關手續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銷保稅核注清單。
7.核注清單狀態為預審批通過、審批通過狀態,且核扣標誌為“預核扣”、“已核扣”的數據可以申請修改;
8. 清單類型為“2-集中報關”、“4-簡單加工”、“8-保稅電商”、“9-一納成品內銷”的核注清單不允許修改;
9.修改後的核注清單不再重新生成報關單草稿和報關單
清單類型為“2-集中報關”、“4-簡單加工”、“8-保稅電商”、“9-一納成品內銷”的核注清單不允許修改,只能進行刪除
以上轉自"關務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