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宝首例赔审通过案例产生,这4个细节需要注意

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相互宝对健康告知做了一次升级,升级以后,有些疾病更明确化了。对于想加入相互宝的人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准入门槛降低了。出险的话,也不像之前那样一刀切了。


相互宝首例赔审通过案例产生,这4个细节需要注意



前段时间,大叔写了一篇文章《相互宝再现理赔争议案件,这一次我站“投保”者》,在这篇文章里面提到了一位为自己女儿加入相互宝的张先生,因为女儿加入之前有婴儿肝炎综合征,后来因女儿确诊开颅手术且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脑组织部分死亡,右侧肢体偏瘫,希望正常获得互助金30万,但被相互宝拒赔了。

后来张先生不服,提出陪审团介入。一开始相互宝方面称这种事是没有争议的,因此不愿意走赔审机制。后来经过媒体曝光,然后相互宝回复将开启赔审机制。

其实,原本如果按照新版的相互宝对健康方面的要求,她女儿是可以得到理赔的。但是相互宝规定了新版适用于5月1日确诊之后。

我们先看一下新旧版健康要求的不同之处:

↓↓ 新/旧版《健康要求》↓↓

旧版→《健康要求》


相互宝首例赔审通过案例产生,这4个细节需要注意



而新版相互宝对健康的要求对有些疾病更明确化了一下,比如对乳腺结节和甲状腺结节。

新版→《健康要求》


相互宝首例赔审通过案例产生,这4个细节需要注意



后来相互宝官方发起赔审,关于案情的详细内容如下:

赔案详情的记录是这样的

赔审要点

.....

申请人认为:“婴儿肝炎综合征”实际病因为病理性黄疸,未违反《健康要求》,发起赔审。

调查员发现,成员就诊的医院为公立三级甲等医院,维持了2017年“婴儿肝炎综合征”的诊断结论。

申请诉求

.....

女儿确诊开颅手术且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脑组织部分死亡,右侧肢体偏瘫,希望正常获得互助金30万,用于支付女儿预计50万的长期康复治疗费用。

申请理由

.....

调查员给出的审核意见为:成员在满月时患有婴儿肝炎综合征,不符合健康告知里的曾患有肝炎一条。我认为虽然有婴儿肝炎综合征诊断,但为曾就诊医院诊断不严谨导致,实际为黄疸。

具体理由如下

↓↓↓

1

相互宝对调查结果称,此次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完全符合条款中关于开颅手术的要求。

2

关于加入相互宝资格,老版本健康要求中有关肝炎描述模糊。曾因黄疸于湖北省妇幼保健院住院被诊断为婴儿肝炎综合征,且7天治愈出院。期间乙肝血液及肝胆彩超检查均显示无异常,治疗过程也只有头孢、更昔洛韦及照蓝光、茵栀黄退黄,并没有针对肝炎病毒和保肝降酶药物的治疗。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医生现称,“黄疸在他们医院均称为婴儿肝炎综合征”,并表示该类疾病在新生儿中非常常见,出院时已彻底治愈,并开具了证明,同时表示接受相互宝人员调查求证,但相互宝并没有安排当面调查。

3

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教材和湖北省妇幼证明均显示婴儿肝炎综合征是指黄疸、肝脏病理体征(肝肿大、质地异常)和肝功能损伤的综合征,在未明确病因前统称婴儿肝炎综合征,一旦病因明确,应按原发病诊断。咨询多家医院儿科医生查看我女儿湖北省妇幼病历均表示诊断不够严谨,仅有黄疸一项出院应按病理性黄疸或母乳性黄疸作为诊断结果。

4

开颅手术就诊医院安阳人民医院及后续治疗的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均有关于肝脏的血液、彩超检查,且结果正常,病历显示无肝炎史。

5

相互宝拒付是因为老健康要求中的肝炎包括一切肝炎不论轻重和是否病毒性,但在新的健康要求中关于肝炎的例外事项b条件“有近一年乙肝检查,乙肝表面抗体阳性,且肝胆脾超声正常”,我女儿完全符合,各项检查均正常。

6

拒付后已引起多行业关注,保险业认为意外与是否肝炎无关,应该赔付;多家医院表示诊断不够严谨,应以病理性黄疸或母乳性黄疸作为诊断结果;媒体认为事件具有代表性意义,推动相互宝更加完善了健康告知,且不应把新健康告知仅适用于五一之后确诊的成员,应对所有相互宝成员一视同仁。


综上所述,我认为女儿不论按照老版本健康要求还是新版健康要求,均符合加入条件。

父母年迈无法照顾小孩,老婆全职妈妈,全家我一人普通上班族,孩子医疗和康复费用实在无力承担,烦请各位陪审员认证阅读材料,支持我们,谢谢。


后来赔审员介入,经过投票显示,有近70%的人同意了张先生的请求,最终审核通过。


相互宝首例赔审通过案例产生,这4个细节需要注意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细节性问题需要注意:

1、相互宝并不是保险

在产生这种纠纷的时候,张先生想通过保监会进行投诉,但是却发现相互宝并不是保险,产生纠纷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不是媒体报道引发官方重视发起赔审,张先生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了。

2、仅仅有相互宝是不能满足家庭保障需求的

很多人认为,加入相互宝很便宜,一年几块钱就能搞定30万保额了,还要商业保险干什么?

像张先生这种情况无疑是幸运的,如果真的产生争议。相互宝不赔付的话,就得走法律程序。这边等着急用钱,那边却迟迟不能赔付。如果有一份商业保险的话,最起码可以解决燃眉之急的费用。

3、相互宝缺乏有效的核保机制

很多人对于健康告知是不太理解的,但是相互宝在加入的时候,也没有咨询窗口。这就会造成个人理解和相互宝的定义有所偏差,造成理赔难的问题。

相对于商业保险有专门的人工核保,相互宝这块还需要完善。

4、相互宝没有商业保险理赔门槛低

如果张先生这种情况购买的是商业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了,而且不会出现什么争议。即使有争议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也会败诉。因为张先生的女儿是因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基本都会赔付的,不会去卡健康告知的问题。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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