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租减免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季度减半收取

近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力度的通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力度。通知要求,对于承租所有权属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的租户,免收今年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二季度房产租金。

租金减免力度进一步加大

根据最新发布的通知,对承租房屋所有权属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的,包括租户不直接与房屋所有权属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户,免收今年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二季度房产租金。通知要求,房屋所有权属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要主动联系承租方或主动协调督促与承租方签订合同的第三方抓紧与承租方联系,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对于不按政策进行减免的,承租方可向同级资产主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反映。

实际上,早在3月13日,我市就曾发布《关于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政策的通知》。彼时,通知要求,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国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尚未缴纳房产租金的,直接免交2-3月份房租;对经营确有困难的,鼓励双方在政策框架内协商一致,减半交纳4-6月租金。对于已缴纳房产租金且难以办理退款等情形的,可采取延长相应租赁期限等其他更为灵活的处理方式,保证政府政策落地落实。

两相比较,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力度的通知》,不但增加了一季度1月份的租金减免,更对二季度房产租金由原来的协商一致后减半,调整为直接减半收取,租金减免力度无疑进一步加大。

已减免房产租金2亿余元

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房产租金减免为企业减负,青岛所开展的工作一直可圈可点。2月3日,青岛连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明确提出“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随后,青岛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贯彻落实“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政策,还专门向各区市发函,联合青岛市国资委、各区市对全市各类载体进行摸排梳理,积极引导国有、集体、享受过财政支持的载体带头,鼓励其他民营载体为小微企业降低房租成本,并适时推出了“青岛好房东”发布平台。

3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支持产业链协同有序复工复产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还点名表扬了青岛市建立的“青岛好房东”发布平台。

记者了解到,为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2月9日,首期“青岛好房东发布平台”正式在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首页以及“青岛民企之家”微信公众号“政策宣讲”栏目上线,并采取每日更新的方式及时发布实施房租减免载体清单。统计数据显示,首期上线时,加入到房租减免的载体仅为16家,截至目前,包含国有、集体、享受过财政支持的载体,以及民营载体在内,我市减免房租载体已达到230家,共为10137家企业及经营户减免房租、物业费等2.0199亿元。伴随最新通知的贯彻落实,可以预见,岛城企业所降低的房租成本还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从最初的16家,到如今的230家,这一数字变化背后是众多中小企业通过政策减轻压力的真实写照,是青岛营商环境优化和改善的直观见证,更是青岛这座城市对于企业的满满“诚意”。

记者 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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