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步槍射程為1000米,人站在1001米處,是否能看到子彈掉在眼前?

曾經有網友提出以下與槍械射程有關的疑問,稱如果狙擊步槍的射程為1000米,那麼站在1001米處的人豈不是能看到子彈掉在眼前?準確來說這是一個比較籠統的常識性問題,首先槍械的射程從來就不是一個單一概念,它分為有效射程、致死射程、最大射程等好幾種;其次槍械的具體射程還涉及到外界客觀因素的綜合影響;最後還可能涉及到縹緲的運氣的因素。這麼一來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就變得非常複雜,畢竟按照不同的組合因素必定會得出諸多不同的結果,因此有必要好好捋捋才能弄得清楚,否則就算是神仙也很難給出準確的答案。

狙擊步槍射程為1000米,人站在1001米處,是否能看到子彈掉在眼前?

首先我們從最單純的槍械射程來分析,最大射程是指子彈力竭到達的最終距離,在這個終點處子彈因動能耗盡而跌落地面;有效射程是指槍械設定的精度範圍,在這個範圍內就基本上能指哪打哪,即能有效的擊中目標;致死射程則比較籠統了,在最大射程內都有可能是致死射程。以上知識點讓我們明白如果1000米是最大射程,那麼1001米的人有可能看到子彈跌落腳前,也有可能看不到,畢竟並非每一支槍的最大射程都相同,有可能子彈在950米處就力竭掉下了。當然有腹黑的網友指出,既然如此,也有可能存在最大射程超過1000米的,如果運氣這麼"好"也該認命了。

狙擊步槍射程為1000米,人站在1001米處,是否能看到子彈掉在眼前?

如今槍械所說的有效射程已經不再以子彈威力作為衡量標準了,而是提出了"散佈精度"這個新概念來作為衡量的重要標準。所謂"散佈精度"就是把一把槍向同一個方向發射若干子彈,然後在靶子上密佈的彈孔中找到最外圍的兩個點,兩點之間拉一條直線畫出一個圓就是所有子彈散佈的範圍。可見不同次序發出的子彈不會擊在同一彈孔內,如果再算上外界的影響因素(溫溼度、風力、引力),那麼彈著點與射程的差異更是大得離譜。如果1000米是指有效射程,那麼站在1001米處的人理論上非常危險,但是與槍口成一直線的人則未必,因為按照"散佈精度"的概念來看子彈已經開始"亂飛",說不準就是打不中。當然這時子彈的的殺傷力會更加恐怖,如果有效射程內子彈打在人體是一個小洞,那有效射程以外子彈就會把人體砸出一個大洞。

狙擊步槍射程為1000米,人站在1001米處,是否能看到子彈掉在眼前?

2017年加拿大特種部隊在伊拉克戰場上刷新了我們對有效射程的認識,當時該特種部隊的一名狙擊手正奉命潛伏,狙擊手從瞄準望遠鏡中能看到幾公里外的情形,那是伊拉克新政府軍與IS武裝組織正在交火。狙擊手持有的是麥克米倫Tac-50狙擊步槍,有效射程為2000 米,但IS武裝分子均在3、4千米的距離,理論上正是即使打得到也打不中的距離。該狙擊手並沒有輕易放棄,而是靜靜的等待時機成熟,當外界的環境因素(溫溼度、風速等)達到最佳的瞬間,狙擊槍射出了子彈,子彈飛過了3540米的距離,10秒後擊中了目標。這一槍打破2009年英軍哈里森用L115A3狙擊槍創下的2475米的紀錄,而L115A3的有效射程為1500米。

狙擊步槍射程為1000米,人站在1001米處,是否能看到子彈掉在眼前?

如果上述的說法仍然難以理解,那麼我們可以用日常的例子來舉證,隨著私人汽車的普及,我們都可能遇到過汽車在行駛中油表"閃紅"的情況,表面上是指油箱快見底了,汽車應該就得立刻趴下了,但是事實上汽車往往還能再跑十來公里。槍械的射程也是一樣的道理,即使是最大射程也未必是百分百的準確,這其中牽涉到的影響因素有很多,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懂槍械就可以掉以輕心,如果躲得不是足夠遠,那麼在槍口前面永遠都是危險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