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員7年買兩套房,老闆依舊騎摩托車,老闆:我成給她打工的了

我們大家都知道在商場和商店裡面都會有收銀員和會計,但如果是小商店的話,一般都是收銀員和會計由一人擔當,但是在株洲只有一名收銀員,因為老闆的新人在七年之內,從老闆手中偷去了兩套房子和一輛車,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一起去一探究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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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株洲警方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稱自己店裡的員工盜取了他的錢財,民警也是趕到現場瞭解情況,原來在2011年到現在的七年裡,這位老闆開了一家超市,然而超市的收銀員每天在當日的營業額終會拿走一小部分錢放入自己的口袋當中,少的話一天就幾十,多的話一天四五百塊錢,總計偷取了52萬餘元人民幣,可為什麼在過去的七年當中都沒有絲毫的察覺,直到現在才報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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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因為老闆總覺得自家超市不賺錢,以為這是他的經營方面出了問題,所以在經過改革和一系列裝修之後,生意有明顯好轉,客流量也增加了,可是就在對賬的時候卻發現還是沒有賺錢,於是他就將這一結果向自己的朋友訴說,朋友就提醒他,讓他調取監控看一看,於是他才發現自己所僱傭的收銀員原來是一個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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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民警迅速對將這名女子抓捕歸案,案件迅速結案的主要原因還是警方在女子的家中找到了她的犯罪證據,因為家裡有一個每天從商店取走了多少錢的賬簿,而這名女子的月工資一個月只有1700元左右,可經過七年的不懈努力,在店中偷取了兩套房和一輛車,而老闆卻還是騎著摩托車,老闆也是說道:我是在給這收銀員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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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女子交代,她之所以一直偷錢是因為她的丈夫一直看不起她,嘲笑她的工資特別低,所以為了證明自己,就開始在商店中偷。然而在第一次偷錢之後,丈夫知道了也表示非常的支持,於是這一偷就是七年,不過說來也是,在這麼低的工資崗位上能幹七年,一般人還真是做不來,如果加上偷錢來算的話,可以說月薪萬元,誰不願意一直做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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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認為這一現象不只是在這名女士身上所發生,像許多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許多員工都不願意從事低工資的工作,所以他們也是三天兩頭的虛列一些費用賬單,和報銷回執單,日積月累下來,兩套房子又算得了什麼?對此,你們是怎麼看待這名女子在七年之內,偷取了老闆兩套房子和一輛車子的呢?歡迎在留言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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