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英雄溺水死亡,10万意外险被拒赔,保险公司:他是自愿下水的

“儿子就是我的命,邻居说他是救人的,我希望为儿子讨个说法。”王大爷如是说道。之前他的儿子给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险,现在儿子走了,他去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说他儿子是自愿下水救人的,不属于意外伤害,就不予赔付。”

救人英雄溺水死亡,10万意外险被拒赔,保险公司:他是自愿下水的


案例详情:

2018年6月,王先生在下班回家时看见邻居家的孩子落水,情急之下王先生跳入河中将孩子救出,可是自己却溺水死亡。

救人英雄溺水死亡,10万意外险被拒赔,保险公司:他是自愿下水的


失去了儿子的王大爷很是痛心,在整理儿子遗物时发现儿子曾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险,于是,王大爷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金。

保险公司到医院调查,发现王先生曾患过肾病。而王先生在《投保单》“是否有肾病综合症”一栏中选了“否”。

救人英雄溺水死亡,10万意外险被拒赔,保险公司:他是自愿下水的


保险公司称,王先生隐瞒了病史,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条款拒绝赔付。

王先生大爷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

案例分析:

法院认为:是否患有肾病是保险公司询问的内容,王先生患有该病却填写“否”,属未如实告知。但未如实告知并不必然导致保险公司可以免责。

王先生投保的是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是除王先生身体因素以外的因素发生的事故,且意外伤害险不承保疾病,疾病本身不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故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另外王先生下水的目的是为了救助落水之人,而不是为了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而跳水,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的目的是救人,对溺水这一结果的发生显然是否定的,不希望的,即伤害结果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意外事故是被害人溺水,而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正是在水中因缺乏氧气而窒息死亡,溺水事故与死亡原因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保险公司赔偿王大爷保险理赔金10万元。

总结:

大家都知道,保险公司询问的目的是充分了解保险标的的状况,以决定是否承保,但同时保险公司可以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免责,询问的项目越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概率就越大,保险公司拒赔的机会就越多,其结果是保险公司间接的免除了自己的保险责任。

根据新《保险法》中相关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询问和投保人告知,属于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即保险公司的询问也要遵照公平原则。

保险公司把对保险合同无关的事项作为询问的内容,违反公平原则,对投保人来说显失公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