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红调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4月20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永红主持召开有关会议,调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讨论研究有关事项,并就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李永红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形成合力。要站在履行政治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要紧扣目标要求,把准时间节点,对照创建标准,高点定位,全面推进,有效动员全社会创建力量,着力在抓细、抓实、抓深上下功夫,确保全县创建工作高质高效推进。二要抓主抓重,创新载体。要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作为今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措施推进上坚强有力,活动组织上精心谋划,创建成果上务求实效,在全面推进“1368”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精心谋划组织一批重点活动。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利用宾馆商场、广场公园户外墙体广告等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手段,多层次、高频率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增强创建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特别要结合5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策划一场饱含民族元素、体现灵台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专场文艺演出,组织一次以知识竞赛、法律援助、医疗服务、书画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大型系列宣传活动,掀起全县示范创建高潮。

三要明确职责,提升效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细化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定岗、定人、定职责,充分调动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把创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标省、市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提出我县创建指标体系和示范点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把创建工作同中心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李永红调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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