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人类随手把塑料垃圾扔到河里,塑料垃圾就在水面漂浮着。鹅在水里的时候,塑料垃圾粘在了鹅的脖子上。在地球上的许多地方,鸟类无意中以漂浮在水面上的塑料为食,并将其误认为是食物,很多时候这种摄食会导致死亡,甚至导致幼鸟死亡。除此之外,塑料还可以缠绕在鸟类的身上,对它们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甚至死亡。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这是两只相互依偎的小海豹,其中一只被渔网缠绕着。如果缠绕的太紧,小海豹每动一下,就有可能对它的身体造成伤害。每年有超过65万只海洋动物,包括海豚、鲸鱼、海豹和海龟在渔网中丧生或受伤。在许多情况下,动物被捕获并死于渔民使用的渔网。例如,每年有数千只海豚被意外捕获而死亡,渔民只是将他们的尸体扔到船外。这些海洋生物也可能在海洋中不小心缠绕上渔网,从而导致死亡的发生。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是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正在发生的事…


全球荒漠化

正以每分钟11公顷速度蔓延

全球耕地

以每分钟40公顷速度减少

全球生物物种

每年至少有6万种灭绝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

描述的正是我们的家园

绿色本是它美丽的外衣

而现在这美丽的外衣正在逐渐脱去…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今天是第51个世界地球日。1970年,第63届联合国大会决议将每年的4月22日定为“世界地球日”。今年宣传主题为“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国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密小检将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大家,人类的哪些行为不仅仅会破坏环境,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案例一

滥伐林木罪

2017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郭某、曾木某、曾统某、曾金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雇佣伐木工人,任意采伐其转承包来的位于永春县A山场的林木。经鉴定,被采伐林木总蓄积量71.1178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量3.5746立方米;阔叶树蓄积量67.5432立方米。

同年12月,被告人郭某、曾木某、曾统某、曾金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又雇佣伐木工人,任意采伐其转承包来的位于永春县B山场的林木。经鉴定,被采伐林木总蓄积量145.9949立方米,其中阔叶树蓄积量20.0799立方米。被告人郭某等人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四个月,缓刑四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会降低森林的生态调节功能,降低森林的空气净化能力,还会使得森林的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致使很多生物失去原有的栖息地而出现濒危现象。切不可为了贪图眼前利益、随意乱砍滥伐,不仅破坏生态平衡,从长远看也留患于子孙后代。


案例二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011年上半年,周某某托人秘密购买了一把自制铳枪。偶然听说有麋鹿在地里活动,当晚他赶往那里,发现一头麋鹿正在休息。他悄悄靠近,开枪击中麋鹿颈部,麋鹿随即不再动弹。并在当晚将麋鹿肢解。

公安机关从周某某家冰箱内搜出可疑肉类13.45公斤,经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麋鹿,被捕杀麋鹿为幼年雄鹿,所持枪支为自制单管猎枪。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检察官说法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麋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级红皮书保护物种之一。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保护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案例三

污染环境罪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白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被告人吴某等人处收购沾染有矿物油、涂料废物及废有机溶剂等物的废旧包装桶,并雇佣工人清洗或者切割后出售。对于清洗废旧包装桶产生的废水,白某指使工人倾倒在地上,通过铺设的管道排放至外环境。据查,吴某先后向白某出售沾染有润滑油的废旧包装桶共计50.5吨。经法院审理,综合考虑被告人吴某系初犯,庭审中自愿认罪等情节,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0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0元。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检察官说法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历来是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是每个公民的的责任和义务。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作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负有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

能为我们地球的生态环境保护做些什么呢?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标志着我国以立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让地球重新披上绿衣,让自然更加生生不息,一个人的力量也许微不足道,但是我们坚信,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凸显,生态文明越来越成为自觉自愿的共识时,我们保护的那个“她”——地球,终会感受到我们的热爱与期许。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作者:刘敏

【世界地球日】爱我——就请保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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