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扬言绝对不打工,被网友誉为“电瓶车终结者”的周某,出狱了。
16年,他盗窃电瓶车入狱。
之后,因“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段话,走红全网。
4年过去,最近周某刚出狱,再次登上网络热点。
荒唐的是,目前多家公司出价 200-300 万准备签约周某。
周某兄长表示,目前已经有超过 30 多家公司准备签约。
不少开着法拉利去他们村,专门等他。
甚至有家公司表示,考虑周某不愿打工,提出以合作形式,让周某直接当老板。
周某齐一天涨粉100多万 粉丝。
一条动态没发,就获得 300万 +的点赞。
光是这一点,许多明星都不如他。
有人说,他以后不愁吃不愁喝,靠直播打赏说不定就能日进斗金。
此人真是一语成籤,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了。
不过真的很好奇,他会如果直播会干什么说什么呢?
什么样的人会推崇这样的人呢?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真是让人看不懂。
周某的兄长说,周某很有头脑,以前抓蛇和青蛙卖,卖的都比别人多。
可惜的是,弟弟只上到了3年级。
周某走上社会后,没能走上正途,导致最后违法。
周某也知道自己在网上很红,他心里明白。
至于后面会不会做直播,看他的兴趣。
如果没兴趣,兄长就带着他开挖掘机。
周某迅速蹿红,加上一些网红机构推波助澜,这成了当今网络文化一种奇特现象。
周某出狱,他选择什么样的合法职业我们无权质疑。
犯了错,给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也很好。
部分网友共情周某,说是社会给了犯罪分子一个改过机会。
如果他还是没有办法赚钱、生活,最后还是会走老路。
这点就有些牵强的担忧了。
给他再就业的机会肯定很多,但是他为什么会四次进狱呢?
若真安了心给刑满释放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能教导改造他,也就另当别论。
网红营销,并非不可以。
但是,作为一位刑满释放人员,能不能谨慎些?
娱乐经济公司借其身份、经历,作为流量炒作的资本,大可不必。
在娱乐时代有个词叫做娱乐至死。
但你永远不知道加诸于别人身上的,什么时候落在社会公众头上,又或者自己头上。
把周某弄回去就为了流量。
等流量没了,也就拋弃了。
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之前的发际线小吴就是这样。
没有才华与技能,很少有人会永远红的。
他出狱之后让他当网红,会让他去宣传其它事情吗?
本来他火是因为那句话,如果改成正能量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看。
他比别人的优势又在哪里,就跟小吴一样,尝过火以后的繁荣,等无人问津以后更加不会老实工作了。
爆红一段时间被捧得太高,到最后无人问津。
会不会又是这样呢?
一阵风过去,什么都没有。
以周某的经历,无论怎么看,在法律上都是严肃的。
如今,成了娱乐,成了一种奇葩的网红文化。
对于周某,网络是他的机遇,而并非是病态的导向观。
很多人就是抱着 “ 看笑话 ” 的心态。
做鬼畜视频,做搞笑表情包,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都是一个道理。
但是,真有人拿这件事,做营销, 这不明显拿着不是当理讲吗?
网红有很多,那么多网红,非得拿这件事做营销吗?
上网的有好多未成年,这种价值观导向会对他们造成误导。
周某可以靠自己过上正常的生活,但不能刚出狱就给他一大把金子。
这会让青少年觉得,做小偷都能成为网红,都能成功。
我们可以接受浪子回头,但不能偏离大众的意识。
这让渴望改变命运的普通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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