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四大冤案之查赈大员之死:贪官设计害忠良(6)

随后,李毓昌的另外两个仆人李祥、顾祥也被顺利缉拿归案。淮安知府王毂、山阳知县王伸汉也被铁保立即解职,并押送回北京。由于两拨人到北京的时间相仿,嘉庆皇帝为了避免双方串供,特意下旨“不得令该犯等见面”。

待所有犯人带到后,军机大臣连同刑部一起连日审讯。虽然涉案人员在审讯开始阶段一致咬定李毓昌是上吊自杀,但是在人证物证确凿的情况下,王伸汉等人也无力反驳,最终交代了毒害李毓昌的经过。

陕西人王伸汉,以捐银两的方式谋得知县一职,嘉庆十三年五月调任山阳县。恰好遇上黄河水灾,朝廷向地方发放二十万两赈灾银,其中山阳县发放九万两。王伸汉便虚报受灾人数,冒名领取了多达两万三千两。

李毓昌在查赈期间,刚好发现了这个惊天秘密。王伸汉做贼心虚,希望用金钱收买李毓昌:“兄弟,我们同朝为官,何苦为难自己人,我这里有万两白银分与兄弟,希望您可以笑纳。”但是这被李毓昌严词拒绝:“我不是不想得到实惠,而是不忍心和垂死的饥民争夺食粮,朝廷有处置查赈的章程法律,我们岂敢违抗。”

随后,王伸汉的仆人包祥买通李毓昌的仆人李祥,希望他能够劝说李毓昌通融一下。李祥回忆说:“我刚刚提及此事,就被李毓昌痛骂一顿,并表示将会把实情禀告朝廷。”

一直想跟着李毓昌捞点油水的仆人李祥就此怀恨在心,把李毓昌的原话转达给包祥。之后,包祥将李毓昌的三个随从李祥、顾祥、马连升一起请来县衙商议。包祥认为,既然无法用钱摆平李毓昌,那就只有杀人灭口,并允诺给李毓昌的三个随从巨额银两作为报酬。为此,包祥还特意去买了一包砒霜,交给李祥收存。

嘉庆十三年十一月初六,正值冬至,李毓昌受邀前往山阳县衙喝酒,王伸汉等人故意将李毓昌灌醉。回到善缘庵之后,李毓昌感到非常口渴,高呼:“李祥,李祥,快拿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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