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安徽2019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拟通报对象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发改委网消息:根据《安徽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皖重办〔2017〕1号)要求,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拟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以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名义对考核结果排名前8位的市和前40位的县(市、区)予以通报。现将拟通报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4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 宁,联系电话:0551-62602713

附件

全省2019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拟通报对象

一、排名前8位的市

合肥市、亳州市、马鞍山市、滁州市、阜阳市、芜湖市、安庆市、宣城市。

二、排名前40位的县(市、区)

长丰县、包河区、肥西县、金寨县、宁国市、弋江区、广德市、芜湖县、涡阳县、寿县、和县、怀远县、全椒县、田家庵区、固镇县、颍州区、埇桥区、谯城区、宣州区、界首市、来安县、雨山区、庐阳区、颍泉区、无为市、桐城市、凤台县、迎江区、金安区、烈山区、南谯区、泗县、含山县、濉溪县、宜秀区、舒城县、贵池区、徽州区、蜀山区、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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