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關於繼續實行常態化2個尾號限行的通知

根據我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需要,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日,我市將繼續實施常態化2個尾號限行。

一、主城區限行原則: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日,工作日週一至週五分別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以車輛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限行依據。

二、主城區限行區域:主城區東二環、三豐路、西二環、北二環(含以上道路)以內區域。

三、主城區限行時間:工作日7時-20時,節假日不限行,特殊時段及重汙染天氣I級紅色預警期間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四、主城區限行措施:

(一)市區主城區黃牌照貨車限行繞行措施繼續執行,拖拉機、農用車、燃油三輪車禁行措施繼續執行。

(二)限行期間,將對違反限號規定的車輛進行電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車輛:

1.公交車,大、中型省際、市際長途客運車,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通勤班車和學校校車。

2.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應急救險車。

3.懸掛合法新能源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五、各縣(市、區)、開發區參照執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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