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殺害10歲堂妹拋屍後仍閒逛

#13歲男孩殺害10歲堂妹拋屍後仍閒逛# 【十歲女孩疑被堂哥殺害,事後嫌疑人仍閒逛】4月18日,安徽宣城10歲女孩被害,疑犯為13歲男孩,據當地多人透露,男孩系女孩堂哥,有村民稱失蹤前女孩一人在家上網課,事發後男孩仍騎電動車到處逛。這麼小做下了傷天害理的事之後竟然還這麼淡定,那長大後還得了,這樣的禽獸需要未成年人保護法嗎?法律真的不考慮修改嗎?? ​​​

13歲男孩殺害10歲堂妹拋屍後仍閒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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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男孩殺害10歲堂妹拋屍後仍閒逛


保護未成年人不受傷害,也要防止未成年人傷害他人!這個13歲男孩居然就那麼殘忍了,殺害10歲堂妹拋屍後,居然還能閒逛,可見其殘忍和對生命的漠視,從小沒被教育好,不尊重和敬畏生命,沒有法律意識。

主動犯罪作惡,和生理年齡大小也並沒有什麼直接關係,無論大人還是小孩,犯罪就是犯罪,作惡就是作惡,都是壞人,惡魔怎麼能有老少之分,都應該被嚴懲。

未滿14歲,不能成為“免責、免死金牌”,因為惡魔不是在滿14歲的那天才會突然變成惡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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