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院:落實補植復綠,保護綠水青山

近日,天柱縣檢察院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會同天柱縣人民法院、天柱縣森林公安局、天柱縣自然資源局對2018年度天柱縣森林保護"六個嚴禁"涉林案件就地難以恢復造林,補植林木責任人自願選擇繳納生態修復金,由林業部門代為異地補種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通過對天柱縣國有林場潤松工區"岑背坡"和"涼亭大坡"異地補植復綠基地的復綠面積、復綠時間、補植樹種、樹苗成活率等進行實地檢查,兩塊異地補植復綠基地造林樹種為杉木、馬尾松、青楓、楠木等,株行距2×2m,造林成活率達90%以上,樹苗長勢良好,共完成異地補植復綠面積46.84公頃,其中"岑背坡"21.35公頃,"涼亭大坡"25.49公頃,共造林117334株,造林質量綜合評價為合格,補植林木成活率及質量均達到相關行業標準所確定的要求,達到了生態修復的預期目標。

下步工作中,天柱縣檢察院將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工作理念,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加大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辦案力度,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天柱縣院:落實補植復綠,保護綠水青山


(天柱縣院 戴有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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