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对用户停供时必须考虑相邻住户的供暖利益

随着大规模的老旧小区改造完成,过去串联结构的住宅供暖管路多改造成了并联结构,单户控制的管路,即所谓实现了分户供暖。同时随着住宅空置越来越多,以及北方候鸟人群的增加,取暖季要求停供的业主大量存在,并越来越多。

现有的停供政策是停供业主在取暖季前约定时间内向热力公司提出停供申报,并只向热力公司缴纳标准供热费30%的基础供热费,即可停供。这样的政策考虑了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热力损失等因素,每一个用户都该分担,即满足了业主的需要,也保护了热力公司的利益,似乎很合理。但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一户停供,受影响最大的是谁这个问题,就会发现,受影响最大的不是热力公司,而是这户的相邻住户,尤其是楼下住户,楼下住户因为楼上地面大量从自家的屋顶吸热,使室内温度可能降低好几度,甚至达不到采暖季室内温度要求。所以,现有的停供政策虽然保护了热力公司利益,但却放任了对相邻住户的利益伤害。而物权法中也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所以,目前的停供政策,忽视了对相邻住户的权利保障。

每年冬季都有大量的温度不达标住户,其中就不乏这种因邻居停供而造成的,试想如果一户四个邻居中有一户停供,两户停供,乃至三户停供,这一户得有多少热量够被吸走!温度达标难度得有多大。所以有必要对现有的停供政策做出进一步完善,方式无非一是保持基础的供热,保证室内一定的温度,将其从邻居吸热限制到最小。二是设置报停前置条件,报停住户要对地面,墙壁做保暖措施,尽量减少从相邻住户吸热。报停住户必须保证门窗密封完好,减少向室外散热。并经供热公司或物业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停供。比较两种办法,前一种更有操作性。

随着分户供热改造的完成,改按季收费为按供热量收费也成为可能,并且可能成为发展趋势,而一旦实行按量收费,这种因邻居停供而增加自家热量消耗造成热费增加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所以提前加以研究,及时调整政策,对防范发生供热造成的邻里纠纷,提高供热质量和供热达标率,减少供热群体事件都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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