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頭頂的那道光

李國慶頭頂的那道光

​作者:馮超

來源:商業人物(ID:biz-leaders)


我愛上了李國慶、俞渝夫婦。


因為就在本週,噹噹第二季的故事中,夫妻二人攜手貢獻了一個具有專業門檻,一般人都不知道怎麼啃的西瓜。


西瓜就這麼幾塊瓜瓤——


李國慶聲稱召開的那個股東會是否合法;

繼而,他“搶章”、蓋章的行為是否合法;

李國慶能否在離婚案中平分股權;

俞渝能否順利補辦公章;

噹噹公司未來屬於誰。


總結起來,它們都寫著“法律”二字。而且,李國慶在“搶章”的過程,還有一位律師全程跟著拍攝,保留證據。看起來,李國慶還是不敢亂來,他的頭頂上,一道“敬畏法律”的光芒就像黑夜裡的螢火蟲,亮得那麼鮮明、出眾。


所以你也能看到最近媒體的李國慶報道中,各種律師齊上陣了。有的說李國慶合法,有得說不合法。但對普通人來講,這吃瓜難度太高了,《公司法》、《婚姻法》等法條都沒看過,除了編幾個段子,抒發一下“有錢人怎麼都這樣”的感慨外,也沒轍。


接下來,夫妻二人要麼協商(我看幾乎不可能),要麼就法庭見了。即便我不是法學畢業,消化不了這種西瓜,我還是喜歡這個西瓜。


這可能算是我在2020年最愛的瓜了。哪怕遠觀聞聞它的味道,我也身心愉悅:當爭議或者自認為權利受損時,有法律出面,解決爭議,懲奸除惡,保護合法利益,這才是現代社會,這才是老百姓的幸運呵。


李國慶夫婦去年上演的第一季的故事,從李國慶的怒摔杯子到“我要撕破你的臉”,這種瓜沒啥技術含量,家長裡短、夫妻不和、爭奪財產、掃地出門的劇本,話題門檻太低,老百姓不僅能看懂,還能激發大家亢奮的參與感。


不過在上一季裡,我已經感覺這兩口子的特殊了。


要想徹底讓一個人身敗名裂,常見的招數就是找到對方致命傷,即違法,特別是能夠讓對方坐牢的證據。但這兩口子的罵戰,全都是家長裡短,都沒有拿到致對方於死地的證據。


我猜測,沒有提交致命證據,並非是合謀違法心有忌憚而合謀封口,畢竟吵架的細節已經少兒不宜,而是他們兩口子都是老實人,生活吵得再兇,再怎麼不如意,也是守著法律準則去辦企業,就沒啥致命傷。而一想到某些上市公司爆出的財務大雷時,我就對這兩口子更佩服了。


到噹噹故事第二季時,通篇都寫了個“法”字兒,這真是讓人鼓舞。輿論想攪起來,太難了。李國慶夫婦也算普法先鋒了,儘管按照目前娛樂圈的道歉逼格,他們算得上“公共輿論資源侵佔罪”的典型吧。


網上有句亞里士多德的名言: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先賢若活到現在,後邊還可以加一句,不能依賴網絡輿論。


疫情發生的這幾個月,我們都目睹了很多事情。一些事情,讓我們感知到法律的存在,比如那些隱瞞病情到處亂竄的人,當有關部門做出通報時,通常都有一句該病人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之類的表述,接著被立案偵查。


抓人,應該有依據,輿論再怎麼批判隱瞞病情之人,但輿論沒有審判權。這是依法防疫,對幹部也應該如此。就像鮑毓明案,無論網民如何厭惡他,但網民並不是法官,說難聽點,輿論也沒有當法官的能力,憑藉隻言片語,幾篇文章去斷案不是搞笑?


有一些事情,在輿論沸反盈天時,也有法律專業意見介入。孫楊被禁賽事件、肖戰粉絲與AO3事件發生時,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的《檢察日報》連發數篇文章,在法理思維下,去探討其中的是非曲直。法律等技術性操作的輿論,在當下尤其珍貴,這樣專業的討論越多越好。孫楊一案,最終還是法律問題,是程序合不合規的問題,它無關其他。這是一份珍貴的教訓。


法,是保護傘,是底線。


當公司陷入“搶章”大戰時,法律能確保李國慶夫婦爭取他們自己的利益。


當舉報橫行時,被舉報者當然可以道歉,有問題就糾正,但他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辦法。


當因為幾篇文章輿論就喊打喊殺時,輿論的歸輿論,文章的問題,裁決權交給法律與法庭,文章的寫作者也能尋求到法律的保護,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我們珍惜法,守護法,因為它是這個世界上,一束希望之光。


*頭圖為騰訊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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