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處罰50萬!南寧立法保護大王灘國家溼地公園

注意|最高處罰50萬!南寧立法保護大王灘國家溼地公園

昨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南寧市大王灘國家溼地公園保護條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起頒佈施行,《條例》將從立法層面解決溼地公園範圍內生活汙水處理、生態補償機制落實、捕撈水生動物、破壞水土流失等行為,促進了溼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同時,明確了相關的禁止行為,如公園內攔網養殖、損壞樹木、燃放孔明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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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當地村民適當捕撈

大王灘國家溼地公園位於南寧市南郊的大王灘水庫,橫跨良慶區、江南區和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等3個城區(開發區)。大王灘國家溼地公園集溼地、飲用水水源地、水庫三重身份於一體,對全市溼地資源保護、居民飲用水安全和日常生產生活都有重大影響。

在庫區範圍內確實存在很多村莊、村民,目前,他們的生活來源還在一定程度上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溼地保護必然會對他們的生產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如何處理好溼地公園內的生態保護與群眾生產生活保障的關係?

《條例》做了有關生態補償的規定。明確因溼地公園生態保護需要致使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市政府、有關城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應當給予補償。如果溼地公園生態保護對庫區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影響的,轄區相應政府、經開區管委會還要做出妥善安排。除此之外,立法在對溼地公園內漁業資源的規定上,改變了過去談保護就得更加限制利用的做法,規定只要服從於生態平衡的要求,在管理機構指定的時間、區域、品種範圍內限額內,還是允許村民適當捕撈。

針對大王灘國家溼地公園內有68.8%都是水域的特點,《條例》對水域方面也設定了一些規定。例如,汙水防治方面,屬地政府應當加強對溼地公園內汙水排放的管理,建設汙水處理設施,開展溼地公園周邊的截汙。養殖方面,禁止使用網箱、攔網進行水產養殖。船舶管理方面,溼地公園實行船舶總量控制和通航管制;禁止新增燃油機動船,現有燃油機動船應當逐步淘汰或者改用清潔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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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目前庫區群眾在水庫較為平緩的消落區,特別是水庫枯水期間,種植西瓜、玉米等短期農作物現象普遍存在。《條例》規定消落區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擅自使用消落區的,由管理機構限期清退。禁止在消落區種植農作物,禁止利用消落區實施其他影響水土保持和水質安全的行為。同時,管理機構今後會對消落區通過水庫劃界確權工作,推進消落區的保護和管理並建立清漂保潔長效機制。

此外,《條例》嚴格限制溼地公園內的建設活動。例如,建設項目和設施方面,規定溼地公園內的建設項目應當符合相關規劃的要求,並按照法定程序報批;建設項目的選址、佈局以及建(構)築物的高度、體量、造型、風格和色調等,應當與周圍景觀和環境相協調;不得建設不符合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溼地公園保護要求的項目和設施,已經建成的,應當逐步改造或者拆除。

同時規定,在溼地公園內進行施工建設,應當採取環境汙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減少對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影響;因施工建設造成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破壞的,應當及時恢復或者修復,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明確溼地公園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或者燃放許願燈、孔明燈等使用明火的燈具。

來源:南寧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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