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檢察院對肖勇志、肖軍亮等3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依法提起公訴

冷水江市檢察院對肖勇志、肖軍亮等3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依法提起公訴
冷水江市檢察院對肖勇志、肖軍亮等3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依法提起公訴

2019年10月10日,冷水江市檢察院對被告人肖勇志、肖軍亮等3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依法向冷水江市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由湖南省檢察院、湖南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冷水江市檢察院檢察長伍國軍負總責,副檢察長龍湘平擔任專案組組長辦理此案。

自2019年6月28日受理本案後,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32名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17名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冷水江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肖勇志、肖軍亮自2012年以來,不斷網羅違法犯罪人員,逐步形成了以其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婁星區大肆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串通投標、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並將所獲收益用於支持組織的活動;同時為維護其非法利益,樹立淫威,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有組織地實施了47起違法犯罪活動,並腐蝕、拉攏國家工作人員為其提供非法保護,稱霸一方,在婁星區原白雲石村及祖師村形成非法控制,在婁底市體育館周邊地區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串通投標罪、非法經營罪、窩藏罪、妨害作證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相關被告人刑事責任。

冷水江市檢察院對肖勇志、肖軍亮等3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依法提起公訴

黑惡必除,除惡務盡!

嚴懲黑惡勢力

絕不姑息!

冷水江市檢察院對肖勇志、肖軍亮等3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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