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自新的《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企业单方解除员工,变得越来越困难了,企业想解除员工,大多采用的是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再解除。

调岗问题在企业用工中比较常见,但企业单方调岗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且又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并合法调岗呢?

企业需完善以下制度

一、明确的规章制度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用人单位也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制度去管理公司,员工有制度可有依,可执行。

二、企业劳动手册

劳动手册里明确不同员工的岗位职责,权责范围,并要求员工在职位说明书上确认签字,作为履行职责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明确的考核制度

为了解决用工过程中解聘员工的难点问题,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制度,有法可依。

四、明确“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标准

1、未在考核期内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2、在绩效考核中被认定为“不合格”。

3、在一定期限内被客户投诉超过3次。

4、在工作中存在过错或过失,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等类似事件。

5、因员工的故意行为,导致企业经济损失严重或有不良影响的。

五、考核结论

企业考核结论,需要及时告知员工,让员工明确知道自己的工作成绩,及时做出调整。比如: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主管领导的评定和判断,客户的投诉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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