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妻變糙漢,你敢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講的是基友情?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一句詩的流傳之廣,絲毫不亞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且其內涵更為動人,比初遇的追求多了幾分相識、相知、相許的深刻。


每每電視劇裡的男女主,相互說出這句詩,為他們的愛情許下誓言,你都能聽到背景音樂主題曲響起,那麼唯美而動人。

嬌妻變糙漢,你敢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講的是基友情?


可要是你突然知道,這首詩講的可能不是愛情,而是基友情,你什麼感覺?

是不是, 瞬間有種軟萌嬌妻變糙漢的驚詫之感?


咦!好眼熟,這不是琉璃裡面璇璣變成羅喉計都的情節嗎?巧了。

嬌妻變糙漢,你敢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講的是基友情?


不如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句詩背後的故事吧。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一句出自於《詩經》中【邶風】,名為《擊鼓》。

原文是這樣的:

《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從前三段來看,很明顯這首詩描繪的是一個戰爭場面,以一個士兵的角度講述自己出徵打仗的情境:

又是擊鼓,又是排兵操練,又是修築城牆,又是出軍南方。


而且還交代了打仗的概況:

跟著一個叫孫子仲的統領,平定了陳國和宋國。打了那麼久的仗都沒辦法回去,這個士兵心中很是憂愁。


而且中間還有一個插曲,這個士兵感嘆:

一路打仗,都不知道能在哪裡歇一歇,還丟了戰馬,要跑到樹林裡去把馬給找回來。


到這裡為止呢,自古以來的理解都還比較一致,但就是從傳唱度最高的這句開始有了分歧。


我們來看看最後這兩段。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意思呢,也不難理解:

要一同生一同死,彼此立下誓言。雙方攜手,一直到老。然而現實是,我可能活不了了,那麼關於誓言,我也沒有辦法堅守了。


現在,暫時請你拋開對愛情一說的先入為主,再看看這句詩,如果說它是講同生共死的戰友情,你覺得說得過去嗎?


其實,從東漢之後的幾百年間,這首詩一直都被認為是講的戰友情,而不是愛情,這主要源於一個人的影響——鄭玄。

嬌妻變糙漢,你敢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講的是基友情?


鄭玄是漢末經學的集大成者,他遍注群經,廣泛閱讀古聖經典,而且加以批註。就在他為詩經所編寫的《毛詩箋》中,他就明確給出了自己的解釋。

(毛詩指的就是詩經,詩經在流傳過程中有多個版本,我們如今的版本大都是毛詩。)


鄭玄的原話是這麼說的:

“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執其手,與之約,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幾俱免於難。”


“與其伍”,不就是指的在同一個隊伍裡的士兵麼,也就是戰友。

所以,他認為死生契闊的誓言,是同伍士兵之間的誓約,而執子之手與之偕老,即是希望大家都能夠攜手共進,一起活下來。

然而,戰爭殘酷,有人活有人死,因此他們之間,就沒有辦法信守彼此的誓言了。

嬌妻變糙漢,你敢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講的是基友情?

按照這樣的解釋,也是很合理的,袍澤之情深到如此地步,誰又能說不感人呢?況且,同生共死的患難之情,攜手活下去的信念感也不比愛情遜色啊!難怪鄭玄的說法在其後幾百年裡被奉為圭臬。


轉眼到了魏晉時期,夫妻之情的解讀出現了,第1個講將這兩句解讀為愛情的人是王肅。

嬌妻變糙漢,你敢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講的是基友情?

“言國人世家之志,欲相與從生死,契闊勤苦而不相離,相與成男女之數,相扶持俱老。”

這個觀點就與我們今天的主流看法不謀而合了。雖然講的是國家大事,但也表達了小家的心願,內心希望能與自己的妻子扶持到老。


在我看來,如果說把這裡理解為士兵對妻子的思念,又有了新的一層含義。


長期征戰背井離鄉,以致於不能與親人團聚,他倍感痛苦,為無法信守當初的海誓山盟而憂心,也由此引發他的悲憤之情,更進一步表達出他對戰爭的怨恨。


“我答應要陪我妻子到老的,可這該死的打仗,讓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著回去!”


從他希望回到妻子的身邊,去過白頭到老的平凡生活這一願望來看,這首詩是在控訴個體幸福於殘酷的國家戰事中被毀滅的事實,是個體思想與集體要求的背離和抗衡。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的理解。但男女之情的“執手”,還是非常容易想象的。


結語

隨著時代不斷變換,每個人對詩經的理解也出現了變化,而歷史已經越來越遠,史實的考證也難有絕對而準確的唯一說法。


令人驚訝的是,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關於男女之情的解讀只流行了不久,官方主流和科舉考試還是以戰友之情為標答。


直到如今,戰爭越來越少,愛情成為了每個人生命中最熱烈的主旋律,我們都追求一起慢慢變老的浪漫。於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話所體現出來對愛情的美好願望,簡單而永恆,讓人刻骨銘心。


究竟第1個吟唱出這首詩的人,心中是怎麼想的呢?我們永遠都不會有答案了。


事實上也沒有那麼重要了,兩種詮釋都能夠帶給我想象和感動。無論是戰友情還是愛情,含義都是完整而豐富的。


就像我們現在,也能夠欣賞各種感情的美,不管是愛情還是友情,用一句現在流行的話來說,就是——奇奇怪怪的cp又增加了,能磕到糖就代表我們能夠有同感。

嬌妻變糙漢,你敢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講的是基友情?


有時候我們追求詩的本意是為了找到最初的故事背景,去體會詩人本身的情感。

但也有時候,詩的多種解讀方式,恰恰能體現出詩在傳達意義時,還有著獨特的喚醒人類感情的神奇力量。

我想,可能是人的情感體會到了最終的狀態都會具有某種共性,而詩經恰恰將人類共性的情感表達出來,所以才能夠那麼經久不衰,含義雋永。


想想看,如果一個創作者,能與他的讀者們,此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想想是不是也挺震撼的?


如果是你,你還會把這句話用在哪些意想不到的地方呢?留言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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