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獸充電麻煩了,上市前CEO卻被曝起訴,契約成棄約?

怪獸充電麻煩了,上市前CEO卻被曝起訴,契約成棄約?


3月13日,被稱為“三電一獸”之一的怪獸充電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遞交招股文件,擬在納斯達克掛牌上市,目標募資3億美元。


此次倘若怪獸充電成功上市,它將成為“共享充電寶第一股”。


然而,順風順水的怪獸目前麻煩了,就在這個上市節骨眼上,騰訊新聞報道,早在2020年,CEO蔡光淵就被早期的兩位創始團隊成員馮一名與尹思成起訴,原因是其一直承諾但始終沒執行給兩位成員應得的股權登記。瞬間這創業成功人士一下子被貼了上“背信棄義”的標籤。


怪獸充電麻煩了,上市前CEO卻被曝起訴,契約成棄約?

國內訴訟還沒完,美國時間2021年3月22日,馮一名和尹思成正式在位於紐約曼哈頓的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提起針對怪獸充電上市項目券商高盛和花旗的訴訟程序,目前法院已受理二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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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獨家獲得的訴訟官方文件:根據《美國法典》第28章第1782條的規定,原告可申請公開並驗證在外國訴訟中使用證據的命令)


怪獸充電成立於2017年,CEO蔡光淵曾任優步上海的總經理兼全國市場總監。天眼查APP顯示,怪獸充電成立至今已完成5輪融資,總募資額超過10億元,投資方包括小米集團、高瓴資本、雷軍旗下的順為資本等。


招股文件顯示,怪獸充電管理層持有投票權,對公司擁有控制權,創始人、董事長兼CEO蔡光淵、聯合創始人兼COO徐培峰以及聯合創始人兼CMO張耀榆分別持有怪獸充電6.6%、4.6%和1.2%的股份。


在機構股東中,阿里巴巴旗下全資子公司淘寶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是怪獸充電的第一大股東,持股約16.5%;此外,高瓴、順為、軟銀亞洲、小米、新天域、雲九、CMC分別持股11.7%、8.8%、7.7%、7.5% 、7.5%、5.8%、5.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怪獸充電已鋪設超過66.4萬POI(點位)和500萬多個充電寶,累計註冊用戶超過2.19億。根據艾瑞諮詢報告,2020年怪獸充電市場份額達34.4%,位列共享充電行業第一。


以目前的情況,此事如果不妥善處理,最壞的情況恐怕會影響其上市進程。那麼股份糾紛的起因到底是為何?蔡到底有沒有承諾給到兩位創始人相應的股份?而兩位創始人有多大機會拿回屬於自己的股份?


怪獸兩位聯合創始人起訴蔡光淵


根據紐約聯邦法院公佈的案件相關素材,首席試圖推理出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其實在2020年10月份,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就接到一份民事訴訟書,而被告就是現在怪獸充電寶的創始人兼CEO蔡光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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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光淵


在這份起訴書中,兩名原告分別叫馮一名與尹思成。起訴的主要內容,源於股權紛爭:


馮一名與尹思成作為怪獸的早期創始團隊成員,提出了共享充電寶的商業計劃,並且深度參與籌建,在各個方面“出錢出力”,而蔡光淵當時書面表示,為了表達“知遇之恩”,願意給予兩位創始人一共3%的股份。但據兩位成員反饋,蔡一直不肯兌現當初股份轉讓的承諾。


而後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公佈了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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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案會轉移給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審理,暫無判決。


為了證明3%股份是兩位創始人應得,根據其他公佈的證據素材,兩人羅列了當初對於怪獸充電項目所做出的貢獻:


一、馮一名與尹思成向蔡光淵提出了共享充電寶的商業創意計劃,並且參與了怪獸充電的起名;


二、在隊伍建設方面,馮一名與尹思成介紹了殷志華、徐培峰(目前怪獸的COO)給蔡光淵,組成了6人的核心團隊。並且,兩人還籌建了硬件設計生產的技術團隊;


三、兩人收集分析國內充電寶行業的信息,競爭格局等等,完善了怪獸的商業模式,並且組織團隊前往深圳考察供應商,還承擔了相關費用;


四、兩人為蔡光淵修改商業計劃書,為融資項目介紹了很多機構認識,拉來了君聯資本、美國高通、DCM等等,為蔡光淵融資積累了很多經驗和人脈,也為後續的融資發展鋪平了道路。


五、2017 年4 月28 日,以共享充電寶為產品的上海摯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被告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62%。公司成立後,原告繼續為公司的成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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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之事是否屬實?


訴訟材料中,馮一名提供了一段微信截屏,是蔡光淵(英文名Mars)在2017年3月31日發出來的,其中寫道:


“在地鐵上真是思緒萬千,過去一個月共同奮鬥的場景歷歷在目。因為工作方式原因沒能繼續合作,的確讓我很是沮喪。雖說我希望可以藉著給到兩位一共三個點股份表達對充電寶項目的知遇之恩,但我也知道以後創業路上一定無坦途,還有很多需要兩位幫忙的地方,希望仍可以繼續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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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微信傳達了幾個信息:


第一,3%的股份在之前就已經承諾過的,但是當時還沒有以文件的形式確立下來;


第二,馮一名與尹思成與蔡光淵的合作時間並不長,但在前期確實給了其很大的幫助,並且蔡希望後期仍然能夠得到他們的幫助。


目前的情況來看,似乎蔡反悔了,一直避而不談股權協議的事情。而馮一名和尹思成可能也沒想到有這麼對簿公堂的一天,當初應該儘快正式地以文件形式確立這3%股份的劃割。


原告能不能拿到3%的股份,筆者以為有三點需要考慮:


第一,微信截屏能不能成為有效的法律證據。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條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二)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也就是說,微信聊天信息,只要是真實的,是可以作為法律依據的。


第二,贈予是否被合法認定。從相關證據可以看出,馮一名和尹思成前期確實參與了怪獸共享充電寶項目的籌建,而且甚至是起到了關鍵性的核心作用,提供了商業創意甚至是商業計劃書,組建了核心團隊,而且牽線搭橋拉來了投資人。如果法院明確這是合法的贈予,那麼蔡就應該兌現承諾。


第三,蔡光淵如何回應訴訟或者庭外和解。


如果蔡有其他相反證據,他完全可以正面應對並拿出證據,或者與原告進行談判和解,但截至目前為止,原告沒有得到其明確回應。


騰訊新聞《潛望》嘗試聯繫蔡光淵本人,對方並未接聽電話。


不管如何,首席會持續跟蹤報道事態的進展。


Facebook的股權糾紛案


類似的案例在全球也不鮮見,環顧全球知名企業,最相似的案例無疑是Facebook。


2002年12月,文克萊沃斯兄弟和他們在哈佛大學的同學迪維亞·納倫德拉開始基於哈佛及其他幾個大學的校園策劃社交網絡——HarvardConnection(後改名為ConnectU)。2003年1月,他們的程序員朋友,同樣來自哈佛大學的應屆畢業生Sanjay Mavinkurve開始搭建這個項目。但幾個月後,Sanjay Mavinkurve入職谷歌,結束了程序員的工作。


文克萊沃斯兄弟和迪維亞·納倫德拉只能重新找人。他們又找來了另一名哈佛學生維克多·高,但高同學後來在新學期需要專心寫畢業論文,也不得不離開,他向他們推薦了一個人接替自己的工作,這個人就是現在Facebook的CEO馬克·扎克伯格。


2003年10月,卡梅隆·文克萊沃斯和迪維亞在柯克蘭餐廳跟扎克伯格碰面,並向他解釋他們的社交網絡構想。幾天後,扎克伯格接手了高同學的工作。


在接下來的三個月裡,他們四個人在扎克伯格的宿舍房間裡還聚過幾次,並通過往來的50多封電子郵件討論這個網站的方方面面。然而文克萊沃斯兄弟和納倫德拉當時並不知道,扎克伯格已經在秘密搭建另外一個社交網絡。事實上,扎克伯格是在2004年1月11日才註冊了域名thefacebook.com,僅僅比2004年1月15日他們之間的第三次會面早了四天。


2004年2月6日,文克萊沃斯兄弟和迪維亞在哈佛的學生報紙《哈佛深紅報》上得知扎克伯格創建了thefacebook.com,並且他們認定扎克伯格抄襲了他們的創意。


怪獸充電麻煩了,上市前CEO卻被曝起訴,契約成棄約?

文克萊沃斯兄弟


2004年秋天,文克萊沃斯兄弟將扎克伯格告上法庭。跟Facebook的官司持續了3年多,最終於2008年達成和解,文克萊沃斯兄弟拿到了扎克伯格的6500萬美元的現金加股權的賠償。


這個案例跟怪獸充電有些類似,只不過本文中的原告馮一名和尹思成不僅僅提供了商業創意,在早期的過程中還參與了項目的運作,組建團隊,尋找供應商和介紹投資人,並且最終確定的CEO蔡光淵也承諾給予股權。


處理好創始團隊利益分配,遵守契約精神


創業企業為何股權糾紛多?首席認為,一是創業初期很多團隊處於混沌狀態,變化很快,有些利益問題礙於形勢或者顏面,沒有談清楚或者沒有落實到紙面,二是部分成員搞心機,讓別人多貢獻,自己摘果實,或者乾脆背信棄義,通過一些手段強取豪奪,引起其他創始成員的不滿。


在企業初創期,創始團隊因為方式方法,價值觀理念和貢獻等方面的差異而產生矛盾很正常,這個時候就需要創始人核心骨幹,也就是董事長或者CEO能夠做好評估和管理,儘早解決創始團隊的分工和遠期利益分配的問題。


一家成功的企業創始團隊一定是相互信任,對各自貢獻心服口服,並通過法律手段明確好各自的股份與權益。如果只看科技圈也有很多好的範例,譬如阿里的十八羅漢,騰訊早期的五個創始人,華為設定的全員持股,都是成功的典範。一個好的商業領袖一定會審時度勢,根據企業的情況設定好早期團隊的股權結構,一方面是激勵團隊不斷前進,放心做出貢獻,另外一方面也避免在分果實時被批不公,徒增糾紛,反而影響了公司更大的發展。


電影《中國合夥人》以俞敏洪、徐小平、王強三個人合作創辦新東方學校為原型,講述了中國一代合夥創業者的故事。在實際當中,徐小平、王強回國加入新東方後也是因為跟俞敏洪意見分歧和利益問題而選擇離開了新東方,但徐小平、王強的聯合創始人身份和利益還是得到了一定保證。


創業本就不易,九死一生的闖關後,終於有機會看到了希望,更應該珍惜曾經志同道合的創業團隊,不管是否還在一起攻城拔寨,還是應該信守契約精神,保證公平公義,尊重每一個的勞動貢獻,尤其尊重非資本性投入的智力價值。


當然,在法制社會,建議更多的創業者利用好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也更應該以白紙黑字的形式鎖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首席希望天下所有創業者都能避開股權糾紛這個“坑”。


參考資料:

《一線丨即將上市的怪獸充電在美因股權糾紛遭訴訟 目前法院已受理》,騰訊新聞潛望,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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