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大庄乡党委和大庄村等4个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0年9月28日下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大庄乡党委和大庄村等4个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召开反馈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向大庄乡党委书记和大庄村等4个村党总支书记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市委第五巡察组就有关意见作了反馈。在反馈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大庄乡党委和大庄村等4个村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大庄乡党委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9日至8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大庄乡开展了巡察。在巡察期间,市委第五巡察组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进行巡察监督,通过听取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入户走访、实地察看、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大庄乡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分别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收到干部、群众反映大庄乡党委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不彻底,议事程序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仍有偏差,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仍存在违规提现和不按规定签批财务单据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主动、不坚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脱贫攻坚责任压实不够,工作不严不实;为民服务意识差,主动谋划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力,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财务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教育监督管理干部职工不到位,对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不重视、不整改等。

巡察组还发现和收到干部、群众反映大庄村等4个村党总支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责任压实不够,人居环境整治不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发放补贴,日常监管滞后,“三资”管理混乱,廉政风险大,自定标准发放补贴,超范围列支有关费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差,党员党性觉悟低,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日常管理滞后等。

另外,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事项,市委第五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第五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大庄乡党委一是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抓实整改工作。二是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工作,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三是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清醒,树立正确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清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根源。要全面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问题为导向,强弱项、补短板,确保资金安全。四是要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扎实抓好“两转两强化”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要求,此次巡察整改,大庄乡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同时对大庄村、桃树村、龙潭村、宜民村党总支的巡察整改负总责,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更加主动、有力地履行好巡察整改责任,要坚持从领导班子这一级改起,做到真负责、真整改;要从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大庄乡党委书记和大庄村等4个村党总支书记表示,将坚持从严从实,严格整改标准,坚决彻底整改;决不降格绕道,决不敷衍了事,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整改问题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立行立改,逐一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清单,逐条加以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市委第五巡察组、大庄乡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共40人参加反馈会议。

审核: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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