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行示範區將依法依規開展公募REITs試點 有望推動大灣區經濟資源優化配置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李海媛)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漸行漸近。10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明確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公募REITs”)試點。這是繼公募REITs相關指引“靴子”落地後,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公募REITs發展的要求。有業內人士認為,該文件的出臺,有利於進一步推動公募REITs的發展,也能從多方面助力深圳地區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

10月11日,為貫徹落實關於深圳改革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關要求,積極穩妥做好綜合授權改革試點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該《方案》。其中,在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方面,《方案》指出,支持在資本市場建設上先行先試;依法依規開展公募REITs試點。

針對《方案》該項要求,中國(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資研究院院長王紅英評價,該文件的出臺,有利於進一步推動公募REITs產品的發展。由於《方案》目的是為國家建立大灣區的經濟建設,如為新基建的發展等進行募集資金。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推動和募集公募REITs,也會促使其發展進步。

回顧公募REITs的發展歷程,可謂發展迅速。今年4月,監管部門發佈公募REITs試點工作通知及相關征求意見稿,並於8月出臺《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對產品定義、參與主體資質與職責、產品註冊、基金份額髮售、投資運作、項目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進行規範。同樣在8月,深交所更召開基礎設施公募REITs實務討論會,明確在制定完善配套規則體系、加快推進業務系統開發、服務試點儲備項目夯實質量基礎等方面紮實有序落實公募REITs試點相關工作任務。

此外,為保障公募REITs試點順利開展,規範交易所基礎設施基金份額髮售、上市、交易、收購、信息披露、退市等行為,今年9月,上交所、深交所均發佈公告就相關業務辦法進行公開徵求意見。包括明確申請條件、申請文件與審核程序;明確詢價發售、上市及交易安排;強化管理人工作協同;強化自律監管等。

對於此次《方案》提出將依法依規開展公募REITs試點,王紅英評價,由於深圳經過40年的發展,成為社會主義先行先試改革的示範城市,通過此次改革,可以輻射到整個大灣區的經濟發展,同時也會在整個珠三角地區建立城市群效應的發展模式,起到推動珠三角及整個大灣區經濟一體化的資源優化配置,為經濟轉向內循環,做好基礎設施的準備。

《方案》也明確,支持深圳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構建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擴大開放新格局,推動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增強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

那麼在深圳地區,公募REITs的建設未來會朝著哪些項目發展?王紅英認為,“公募REITs募集的資金,主要流向基礎設施方面的一些投資項目,可能會涉及包括城市群之間的輕軌、城市內的地鐵、5G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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