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这些变化与你有关

  10月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修法工作。修改意见有哪些变化?和我们有哪些关系?一起来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这些变化与你有关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拟重点突出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防控,在甲乙丙三类法定传染病的基础上增加了"具备传染病流行特征的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副科长陈旭鹏表示,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大致的分类是通过这个疾病如果爆发的话,对社会大众的危害程度划分。甲类是鼠疫和霍乱,乙类是SARAS、艾滋病、肝炎,丙类是流感、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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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新增了"报告奖励和责任豁免"制度。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对发现并报告具备传染病流行特征的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经确认排除传染病疫情的,不予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建设方舱医院等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此次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大家可以通过网页、电子邮箱、通信等多种方式,向卫健委反映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这些变化与你有关

  同时,疾控部门提醒,双节期间,在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个人防护工作依旧必不可少!双节期间,很多市民有外出旅游的计划,专家也特别提醒,要及时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备好足量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和口罩,提前预约,避免扎堆。在与大自然亲近的同时,也要与野生动物保持距离。市民如果见到以前没有见过的,野生的不明的可疑的这种小动物,千万不要去接触,也要杜绝吃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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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汤安佶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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