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至3月检察业务主要办案数据

为全面提升执法办案力度、质量、效果,促进各项检察业务科学发展,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检察长会议精神,服务领导决策、强化工作指导,根据《关于按季度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对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3月,主要检察业务运行情况整理如下:

一、“四大检察”发展情况

(一)刑事检察

1至3月,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人,同比增长129%,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人,同比下降60%,不捕率为11.1%。提起公诉9人,同比下降43.8%,不起诉1人,去年同期空白,不起诉率为10%。

(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1至3月,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6件,同比增加500%。采取诉前程序5件,同比上升400%,全部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三)控告申诉检察

1至3月,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同比增长100%, 实际救助人数1人,同比增长100%。对未成年人开展救助1人,同比增长100%。

二、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3月,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共计20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刑事执行案件11件,公益诉讼4件。本季度,我院无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也无重要案件信息公布情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