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堂:县法院成功执结两起长期未结案

长期未结案件是法院办理案件中的“关键少数”,对该类案件的清理力度和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审判质效的整体水平。近日,记者从成都市金堂县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执行工作纲要提出的“五个常态化”和“六个进一步”工作要求,攻坚克难,对已到期案件、即将到期案件及有财产可处置案件开展常态化清理专项工作,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日前,金堂县法院已成功执结两起长期未结案。  

据了解,下一步,金堂县法院将继续将长期未结案清理与涉民生专项活动、执行大会战活动等集中执行活动进行有机结合,以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进行长期未结案有效清理,提升“清淤”力度,努力提升执行办案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涉及50人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

4月3日,金堂法院成功执结一批总计50件,涉及50名企业职工的涉民生系列案件,共兑付案款10万余元。该系列案于2018年10月立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当次执行程序已终结。

近期,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被执行人之一即将有拆迁赔偿款到位,便立即函告该被执行人所在的镇政府,请求协助冻结赔偿款,最终成功扣划该笔赔偿款10万余元。该案50名申请执行人现已成功办理案款分配及领款手续。

持续长达10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9年1月,金堂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作出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曾某某和李某对龙某某近13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由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当次执行程序被迫终结。

十年后的2019年,申请执行人龙某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之一的李某,经法官耐心调解,李某与申请执行人龙某某于2019年10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现场支付6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不忘继续执行该案,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曾某某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曾某某一次性支付现金3万元,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他权利主张。最终该案在法律文书生效10年后成功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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