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全省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實施房屋安全網格化管理,

當地黨委政府承擔屬地責任,職能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學校、醫院、養老院、兒童福利院、廠房、酒店、劇院、行政辦公樓等領域房屋,按照職責分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項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不折不扣整治落實到位。


新羅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根據《福建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重大安全隱患房屋有關處置問題的通知》(閩建辦安函〔2020〕4號)文件精神,現接到東城街道抄告,貴處位於東城街道北龍社區北環東路61號市政維護處綜合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請貴處按照省、市、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要求立即進行整改。”4月28日上午,市政維護處相關負責人接到了這樣一份抄告單。

新羅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① 函告

新羅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② 整改通知


在前期溝通工作的基礎上,市政維護處落實主體責任,當日下午,該處綜合樓被正式貼上封條,二樓全面封房,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新羅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北環東路61號市政維護處綜合樓,建築面積約1500平方米,經專家前期現場排查,牆體多處豎向、橫向裂縫,且梁板多處露筋,鋼筋腐蝕,被鑑定為D級危房,建築承重結構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處於危險狀態,構成整棟危房。

新羅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為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新羅區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指導小組綜合協調組向該產權人發出整改通知,通知該產權人將房內人員和財物全部撤離,暫停使用,並進行封房。北龍社區也向該產權人函告,要求及時處置。在前期工作基礎上,該綜合樓於4月21號一樓店鋪開始搬遷,目前二樓已全面封房。下一步,街道、社區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確保撤人封房措施到位。

新羅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新羅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原則,對排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房屋,如學校、醫院、養老院、兒童福利院、廠房、酒店、劇院、行政辦公樓等領域房屋,及時抄告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抄告+督導+整改+反饋”全程跟蹤監督閉合機制,按照職責分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項工作。同時要求鄉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原則,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房屋,第一時間告知業主、第一時間採取相關處置措施,及時抄告行業主管部門,並上報彙總。

同時,為避免抄告工作流於形式,新羅區建立抄告跟蹤監督臺賬,限期整改,所建臺賬作為各級複查、複核、抽查的依據。截止目前,共落實抄告制度函25份,將相關情況抄告給鄉(鎮)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包片責任單位,立即落實清人、停用、封房、拆除等措施,下發督促整改通知書63份,已整改反饋36份。


該如何理解綜合監管


黨中央、國務院對此問題也高度重視,在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第二條“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中,第五項規定“明確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釐清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關係,明確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職責,並落實到部門工作職責規定中。

根據《意見》精神,綜合監管是代表上一級政府對下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目的在於保證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全局決策、總體部署與重大舉措能正常推進、有效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明確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是代替和包辦,而行業監管部門要履行好行業監管職責,對本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記者:林志珊

編輯:林志珊

責編:吳 桐

監製:翁康瑋

來源:新羅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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