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真的不知道“下面”發生了什麼事嗎?不見得吧...

你一定熟悉這樣一群人:

他也許是你的同事,默默承擔壓力,

努力給家人更好的生活;

她也許是你的媽媽,總是省吃儉用,

不願給子女加重經濟負擔;

他也許是你常去的小吃店的老闆,

從早到晚忙碌,想給孩子幸福的未來;

他也許是你遠在老家的親人,

在那片土地操勞了一輩子,

有了生活的底氣。

但是,當非法集資誘惑出現......

或許有人會有點僥倖心理:“就投一次?”

但血淋淋的殘酷教訓告訴我們:

一次也可能血本無歸!


高層真的不知道“下面”發生了什麼事嗎?不見得吧...


您知道嗎?現實中的情況並沒有一些自媒體宣傳的那麼美好,參與非法集資風險是要自擔的!


想必這一點您一定已經知道了,只是不願意去相信,希望“上面”的領導可以為民做主,不必讓金融難民吞下這難嚥的苦水。

但這一點早已有相在的新聞報道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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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出了事,如何唯權就成了當下最重要的事,好多經偵警官一直在說騙子到底判什麼罪名跟你們有多大關係?你們最重要的是拿回多少錢。


但真的沒關係嗎?


只有重罪才能夠震懾他們,只有重判才能讓他們供出更多內容,只有重刑才能讓他們因畏懼而儘快的償還受害者的錢!


不是有關係,而是很有關係!


高層真的不知道“下面”發生了什麼事嗎?不見得吧...


針對一些朋友提出的問題,再次回答一下

1、為什麼立案之後就沒有消息了?

已經立案的情況下,由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罪名都是公訴案件,在偵查期間需要保密辦案,我們出借人及其代理人很難看到正在形成的卷宗,甚至案件辦理的進度都不能及時知悉。

(所以能獲得一點信息是多麼不容易)


2、如何瞭解案件進展情況?

案件偵辦後,很多出借人很想了解案件進展,追贓比例,資金能返還多少,能不能先返還一部分……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公安機關在偵查中可發佈的信息並不多,一般就是案件進度。比如什麼時候立案了,什麼時候逮捕了,什麼時候移送起訴了,其他信息不便發佈。


高層真的不知道“下面”發生了什麼事嗎?不見得吧...


3、出借人最關心的是能返還多少?


其實,大多數出借人對於老闆判什麼罪名,多少年不是那麼關心,更關心的還是返還資金是多少。既然如此,可以選派代表與嫌疑人的辯護律師溝通,如果達成和解,爭取十年以下量刑,多數律師願意說服嫌疑人及其家屬多拿出一些資產、資金償還出借人。

除了凍結、扣押平臺老闆和高管的房產和個人賬戶等,還有大量借款企業可以追索。因此,出借人可以多渠道拓展回款來源,向公檢法機關提供與借款企業之間的合同,以便在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更好推進追贓挽損,最大限度給出借人返還本金。

至於能退多少,和案件性質、項目的真實性息息相關。


4、從立案到集資款清退要多久?


有不少人表示,案件處理過程耗時太長了。但通過公開信息來看,經濟犯罪案件刑事訴訟確實需要時間。而從目前大多公開的宣判結果來看,平臺出現問題到最終宣判,基本需要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


5、出借人信息登記毫無必要?


在司法實踐中,出借人應該儘快配合辦案機關進行投資項目登記,帶齊個人身份資料,投資證明等等。

有出借人說,這種登記毫無必要,因為金融平臺的資金流水都在其服務器中。理論上這種手法乍一聽有道理,但實際上,司法實踐中,辦案機關對於涉案平臺的海量電子數據態度是比較謹慎的,對於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其難以信任,而其對於主動提供證據登記的出借人則是比較歡迎。而且因為清償比例有限,有時候會分批次、分輪次的進行清退工作。這也是為什麼非法集資案件清退工作持續時間特別長的原因。


“下面”發生了什麼,“上面”不見得不知道,只是為什麼不報道,不規模的整治(目前只是落實在政策上),還有一段路要走,其實內部早已傳出聲音,可能在暴風雪沖刷前,還有一段黎明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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