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

阜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

4月30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志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张成中,市政协主席张盈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副书记刘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志宏,市委常委、秘书长董彦超,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呼延广玮分别导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3个党内法规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中央、省委有关要求。

吕志成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全市各级党委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现实检验。要准确把握深刻内涵,确保国家安全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要突出关键领域,扎实做好本地区安全重点工作。

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提升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吕志成强调,党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规定、予以规范,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管党治党制度、责任、措施的持续深化、不断完善。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吕志成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3 个党内法规,是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3 个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强化执规意识、压实执规责任、提高执规能力,不断增强新时代党的规范化建设能力和水平。

吕志成强调,请示报告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机制,也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出台,标志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把执行《条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作为检验工作作风的磨刀石,作为检验党员履职担当的试金石,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来源:阜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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