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一村民受僱幫鄰居幹活受傷,法官訴前調解賠償3萬5千元

僱員受傷索賠難 法官調解化糾紛

瑞金一村民受僱幫鄰居幹活受傷,法官訴前調解賠償3萬5千元


“感謝法官耐心為我們調解!”近日,原告郭某收到被告鄒某支付的35000元賠償款後,向瑞金市人民法院法官感謝道。

原告郭某與被告鄒某是同村村民。2019年初,鄒某僱請郭某等人為其提供勞務。2019年6月7日上午11時許,按照鄒某工作安排,郭某在搬運貨物時不慎手指壓傷。郭某受傷後入住瑞金某醫院治療,鄒某在支付部分醫療費後,便對郭某的經濟損失不再問津。經鑑定,郭某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

雙方因賠償事宜始終協商無果後,郭某訴至法院。瑞金法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考慮原、被告是同村村民又是多年的鄰居,為了妥善化解鄰里糾紛,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法官沒有急於開庭審理該案,他結合雙方的情況和訴辯理由,耐心組織調解,不停的做雙方思想工作,以期達到徹底化解雙方矛盾糾紛的目的。經過長達一週的努力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了調解協議,鄒某立即支付了35000元賠償款給郭某,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瑞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辦案原則,注重以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將調解工作貫穿於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努力實現案結事了的司法效果,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來源:贛州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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