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将发放1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30万元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券

博山区将发放总额为100万元的餐饮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将通过“博山好APP”平台,分三批发放,面额为每张20元。4月份将发放第一批2万张,计40万元;5月份发放第二批2万张,计40万元;6月份发放第三批1万张,计20万元。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博山区餐饮消费惠民活动定点单位消费时,均可使用该消费券。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上述APP查询博山区餐饮消费惠民活动定点单位名单并自行认领消费券,每位注册用户每月最多领取消费券10张。消费者在定点餐饮企业消费,每消费满100元可使用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可叠加使用。消费者持有的当月消费券使用到当月月底,逾期作废。消费券可在餐饮企业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博山区将发放综合30万元的文化和旅游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将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平台和“博山好APP”平台,分三批发放,面额分别为10元、20元、30元。

活动期间,广大市民可领取三种面额不同的消费券,用于博山区参与活动的A级旅游景区门票、星级饭店住宿、书店以及其他文化旅游企业商品。每位注册用户最多可领取100元。满150元使用面值30元的消费券1张,满100元使用面值20元的消费券1张,满40元使用面值10元的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不能叠加使用。消费者持有的当月消费券使用到当月月底,逾期作废。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的A级旅游景区门票、星级饭店住宿、书店以及其他文化旅游企业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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